我分居中的妻子登入我的FB、信箱、LINE,為了自導自演我有外遇的戲碼要求贍養費,擅自更改和刪除我的留言,當我改了密碼以後,他馬上又強行登入把我的密碼也改了,一來一往改了好多次,最後連我自己都無法登入我自己的帳號,操控權在她手上!
她還在我的手機上設定衛星追蹤
我覺得精神上受到折磨,明明知道盜用的人是她,但卻苦無證據,我該怎麼辦?在法律上我可以怎麼做來捍衛自己?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真的肯定帳號遭到盜用,可以報警處理,要求員警以IP位置調查嫌疑人,手機衛星定位系統亦同。
2、另外,您配偶的行為已經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並且構成離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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