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漏信件資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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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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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存證信函收受人是對方,則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恐有需要釐清存證信函的取得、如何透露而判斷。
2、有關於裝載瓦斯桶等危險物品,必須請領臨時通行證,否則可處新台幣3000~9000的罰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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