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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夫妻財產以及離婚問題...

  •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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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8 23:13 
  • 文章人氣:597
  • 個人積分:8
  •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1.若女方於婚姻存續期間 私下買房子與車子(登記自己名下) 離婚時會與男方平分嗎?
    2.女方的財產狀況 男方可以查得到嗎?  
    3.女方因受到男方精神及言語上之虐待 長期看精神科服用藥物 可以做為訴請離婚的理由嗎?

    以上 懇請各位律師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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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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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係主張對方長期精神上虐待,不堪同居,而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應先蒐集相關事證,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宜,與離婚案件相關聯,建議應一併與律師討論。

    至於後續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是會調閱財產及所得清單,因此法院係會調出房屋汽車之資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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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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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財產均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故您應於提出離婚訴訟前,優前處理您之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分配之;再者,就離婚部分,您可蒐集對方言論錄音之相關證據,以利您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