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初家父去世,他的保險及勞保理賠繼承人為法定繼承‧有繼承資格人有我哥 我和找不到的弟弟三人‧
弟弟是父親再取越南配偶生下的,之後兩歲時與繼母依同去越南卻只有繼母回台隨後也離家由法院判定離婚,而弟弟也不在本戶口無音訊至今約十年
請問保險和勞保 保留弟弟的份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即可以領取您們應得之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勞保理賠應該是三位繼承人公同共有沒錯, 但人壽保險的理賠則只是受益人的, 除非沒有受益人, 才是屬於遺產而為三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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