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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跟房仲的服務費約定

  •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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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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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委託銷售的合約書中有載明,房仲的成交價4%為服務費,但之後房仲給屋主簽的契約變更同意書,又是委託價的4%當作服務費,是可以用最後簽的為主嗎?

    還是不論中間簽多少契變書都是以託售書為主??是不是應該以最後的契變書來談?

    苦主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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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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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簽的每份契約均具有效力,所以若您有簽署變更之同意書,基本上會以該變更同意書為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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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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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簽的每份契約均具有效力,所以若您 ... (恕刪)

    想請教與買家議價完後,並未與仲介討論到服務費用,簽買賣合約時簽了一份空白服務費確認書,並無留意,後來才知道金額被該店長作填寫,並送交公司做扣款,也無交付確認書給賣家,也無告知賣家,請問此行為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