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訴請離婚要等多久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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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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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裁判離婚是必須符合法定事由的,如家暴等,或者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雙方已經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本文建議您的胞妹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作為判斷。
2、子女監護的部份,倘偌雙方沒有離婚也沒有分居達6個月,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無法酌定親權。至於酌定時,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與子女的互動等作判斷。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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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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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子女都是女方及其親屬在扶養 加上子女年幼 實務上判給女方的機會應該相當高 2.扶養費部分可以請求對方訴訟過程中應暫時給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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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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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民法第1052條規定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目前若您妹妹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亦可爭取監護權,並向對方請求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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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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