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委全會私自丟棄店家所有物
- 小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6 12:54
- 文章人氣:794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我在國家建造的台中市西屯區的國安國宅這邊租下一間店店營業,在毫無通知下,今天一開店發現設置在草叢的兩片站立式看板被撤走,詢問這裡的管理委員會後,說已經丟棄了;在無任何通知下他們私自撤走我們的看板是合法的嗎? 因為這邊其他店家一樣有設置旗子之類的廣告,當我們的東西被私自丟棄後也詢問說我們也能像其他店家一樣設置旗子嗎?他們說不行,想請問這樣針對性的單獨針對我們店家又是合法的嗎?
想請問律師如何能解決這樣的不公平,與如何懲治在管理委員無任何通知下丟棄我們店家的所有物的行為?
非常感謝您!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6 21:48
- 文章人氣:535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