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賣方委託房仲銷售時有簽立一個委任銷售契約,條文中有提到服務費為成交價4%,中間過程中又有契變書,卻是委託價4%為服務費,另外一般成交後又有服務費確認書,想請教如果最後服務費有爭議,應該是以哪個為主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委託書中先約定為成交價之百分之四,其後又有契變為委託價之百分之4,只要仲介向買賣雙方收取之報酬未超過百分之四,則縱使約定為 委託嫁之百分之四亦可,故應以後面約定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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