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們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a君為大哥.總共連a君本人有5個兄弟姊妹.當初因a君.已成年.其他均在念書.而母親用a君的姓名去買房.後來此房為.兄弟姐妹共同支付.也共同居住.後來a君經商失敗.房子因登記a君明子而被進行法拍.那請問一下兄弟姊妹是否提出
1.借名登記來主張房屋的所有權.而以致房屋不用全部被法拍.
2.如果已被法拍.兄弟姊妹是否可以提出借名登記來分配被法拍的資金.
3.借名登記有沒有追訴權.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在強制執行終結前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倘若異議成功將改為拍賣持分。
2、 沒有。
3、借名登記在實務認定比較保守,因此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金流向、證人在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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