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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

  • 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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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4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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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真的不知道騎樓設攤是違法

    租了夜市一個攤位,結果今天警察來開單

    我才知道是違法的,我在簽約時,他並沒有口頭告知我

    直到警察今天來開單了,我跟他說警察怎麼在開單,他告訴我其樓設攤本來就是違法的,你可以去問隔壁,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以為跟他租了騎樓就是我可以擺了。

    我告訴他那我不想租了,

    因為如果當初知道是違法的我就不會租了。

    我告訴他這個月我賠了沒關係,但是我不想租了,

    我希望他把我的押金兩個月還我。

    請問如果他不還我怎麼辦?

    可是合約上有一點他說

    乙方若有違法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及警察開立之罰單由乙方自行負責。

    這條是說警察開騎樓設攤罰單要我自己付錢的意思,還是,是損害到他的權益的時候。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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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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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根據該合約,罰單的部分是由您自行承擔,因此除非對方有惡意欺騙,否則無法藉此解約或是要求賠償

    2、本文建議詳述簽約過程,以利協助。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