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有兩棟房子,其中一棟在上上一代就將房子以低價租借給別人,但這戶人家時常發酒瘋,甚至還破壞過我們的東西,我覺得生活的戰戰兢兢,請問有甚麼辦法能趕他們走,收回我們的房子(我們不知道上上一代有沒有留有租借令之類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原則上可發函終止租賃關係後,限期請求對方搬離,若對方不理會,可起訴請求遷讓房屋,帶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強制執行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建議應該先了解對方是否有相關得占用房子之法律文件
1.如確定沒有,再由房子登記所有權人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限期請對方遷讓房屋,
對方如逾期不搬遷再向其起訴請求。
2.但如果對方有租約存在,你們可以要求對方給付租金,
如對方積欠達兩個月的租金後,一樣可以循前面的方式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