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小弟買了一間房子 簽約時房仲口頭說有二次施工但這一區都是這樣要我們不用擔心,並沒有說明是違建,簽的合約書上也並沒有註明二工,現在因二工的問題所以房屋蓋不起來。目前和建商已解除合約,請問可否和房仲要回仲介費? 謝謝
您好:
如果有蒐證得證明仲介於簽約時口頭說有二次施工但這一區都是這樣要您不用擔心,
且現在因二工的問題所以房屋蓋不起來,
則可向仲介主張違反查明義務而解除契約
請求返還仲介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這樣就比較有讓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
建議還是去向仲介錄音蒐證
較為周全
請問如果沒有搜證可否提出因仲介未告知有違建的部分所以請求仲介費退還??
因為合約書上都沒有告知有違建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約書上沒有載明是二次施工之違建,應可對賣方主張瑕疵擔保。對仲介則可主張未盡據實告知及調查義務,請求返還復無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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