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
- ermy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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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2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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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前幾天因為我的大燈壞掉,所以想說走我家後山那條有路燈比較安全,結果那條是逆向,原本以為應該是可以順利回家,沒想到對向一台騎很快的摩托車,因為我的失誤(逆向又沒大燈)而閃避不及跌到受傷了(我們沒擦撞),我趕緊下車看對方(2位)有沒有事,其中一位弟弟因為腳腫起來很痛,我也說要送他去醫院,他說不用他們自己去,我猜想應該是無照駕駛吧!所以怕怕的,我知道是我的不對,也很又誠意說還是留電話給他,之後接到他們的電話說:其中有一位弟弟(腳腫起來那位)骨頭叉開上石膏,我跟先生趕緊去醫院,然後又回出事地點的警察局報案,交通大隊為雙方做了記錄,也開了弟弟一張無照的罰單,我也有一張逆向行駛的罰單,之後就說雙方自己調解。
但~我發現我的強制險過期了,後續理賠應該會很慘吧!因為對方是要求醫藥費及機車維修費,但我比較想問的是2位弟弟都不需為自己的無照付出甚麼代價嗎?尤其是腳上石膏的那位他是屬於被載的,載他的也是無照的,所以騎車的人不需付什麼責任嗎?
請問一下
1、強制險過期了,是不是一切自行負責,之後會不會在收到一張強制險過期的罰單,因為我們有到交通隊的備案,監理所是不是就會開罰?
2、對於上石膏的弟弟他是被無照的載,我也要全權負責嗎?還是道義責任
3、目前對方是說醫藥費及機車維修費,但2位高一的弟弟都有在打工,目前無法上班,之後對方如果要我賠這打工費用我也要賠嗎?
4、我有很積極去關懷2位小朋友,到底需不需要先拿一筆醫藥費給他們,然後後面和解時再扣,當然我會立收據讓他們簽收。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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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27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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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
2、車禍肇事是依據當時後的行車狀況做判斷,至於對方有無駕照則不是判斷的依據。對方乘客所受到的損失,必須看兩位是否有肇事責任做判斷。
3、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修理費用(扣除折舊)、不能工作的損失,並以肇事責任比例分擔。建議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明。
4、可以,不過要記得載明是用作部分賠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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