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找工作,遭遇詐騙被當人頭

找工作,遭遇詐騙被當人頭

  • 陳魚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3 16:31 
  • 文章人氣:508
  • 個人積分:4
  • 11月初在奇集集有看到徵人啟示,工作內容是在家工作PO拍賣文,以及回覆買家的問題,之後便要我提供我的帳戶及身分證說是為了轉薪資及員工資料登檔,沒想太多就把資料都轉拍過去了,過程都只用LINE聯絡,PO完拍賣文隔日便有多筆轉帳到我帳戶,對方說那是買家的匯款,叫我全轉回公司,我便轉回他給我的公司帳戶. 之後覺得奇怪,有打165詢問,確定被當人頭後便報警了,也陸續接到檢舉,帳戶成了緊示帳戶.  我跟對方的通聯對話,以及徵人啟事都有保留,請問這要這麼處理呢? 我會被判刑嗎? 我才剛畢業就遇到這種事覺得人生毀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3 17:07 
  • 文章人氣:241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保留您當初聯繫及提供之資料,以利之後向檢察官主張是受詐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方勝新 (方勝新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3 18:56 
  • 文章人氣:298
  • 個人積分:216
  • 律師評價:124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9268
  • 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

    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法院49年臺上字第77號判例意旨: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於正犯資以助力 ,而未參與實施犯罪之行為者而言。

    您的情形必須就您是否有幫助之意思為爭執,即須說服檢察官或法院,您並無幫助公司欺駹騙他人金錢之意思,方可依上開法律及判例意旨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之空間。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3 22:29 
  • 文章人氣:274
  • 個人積分:10186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可主張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幫助詐欺之犯行,然您須將先關資料蒐集齊全,以避免檢方將您認定為幫助詐欺犯。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