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對方調解違約的後續步驟
- Ka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7 18:58
- 文章人氣:773
- 個人積分:2
-
目前從調解失敗→警察局筆錄並提傷害告訴→檢察官開偵查庭
→再回區公所調解(對方分期賠償)→對方第一期違約
→寫陳述狀送法院希望不要撤銷告訴
→檢察官開偵查庭說等對方拖到最後一期再來決定…
給對方的最後期限已經到了(半年也快到了)
對方依然裝傻置之不理
有幾個疑問還不是很確定,想詢問一些問題
1. 我現在需要再提交陳述狀,才會讓法院繼續走下一步嗎?2. 找到一份類似案件的判決書-http://ppt.cc/IhQM
判決書裡面事實的內容,是我要寫一份陳述狀提出的嗎?
(當初請警察局提傷害告訴的時候,記得好像有附上現場圖跟初判表了)
3. 現在都快半年了,若要用強制執行的話,會不會對方早就轉移出去了
這樣只能拿債權憑證,但又如何能知道對方何時會有財產
難道說三不五十就去國稅局查才能知道嗎
查一次也要手續費,這樣感覺好像不太划算…
4. 提附帶民事賠償要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那等之後法院的開庭日當天我就可以提出,對嗎?
5. 調解雖然成立,但是對方違約,而且他也一副沒意願的樣子
之後如果走民事賠償,金額會直接用調解的的結論嗎
還是說要看法官,所以這說法不一定?
6. 當時我是直行車東西向,對方從路邊起步
初判表上面寫對方「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我這邊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現場圖上面有寫我方經過號誌時是綠燈
另外監視器全都壞了,沒有畫面
後來我有回現場看
那條小路中間地上畫的是雙黃線
因為這點當初筆錄我沒有強調,現場圖裡面也沒有敘述到
若是以對方在現場圖上箭頭的起步方向來說,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7 21:48
- 文章人氣:287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被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目前即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擔心對方有脫產之虞,可對其財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之,惟您須查詢對財產及提供擔保金,需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