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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經同意翻動個人座位拿走資料物品

  • mazdasp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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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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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題

    公司如果用拿走物品屬於公司資產這樣合理嗎?有無違法

    例如報價單、機器保固卡,公司如果說是因為在公司執行業務才會有這些資料都屬於公司資產這樣合法嗎?

    這些資料包含個人手寫便利貼這也合法嗎?

    如果報警告竊盜會成立嗎?

    ※公司已從去年12月至今未給薪資明細勞基法有無相關規定

    以上還請解惑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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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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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公司有撬開您座位上有上鎖之抽屜,而拿取相關物品,有刑事妨害秘密之疑義,至於有無構成竊盜,需視公司有無變動您持有,建立自己持有之犯罪故意,若有與公司相關勞資糾紛,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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