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議開會時, 會議中途有1員委員先行離席,這樣會議所討論議題是否成立,?
- m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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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2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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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管委會決議方式法無明文,倘若有違反規約之情形,則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 煩請參閱本社區委員會會議召開規定如下:
如果有這條規定 ,請問是否會議結果與討論議題是有爭議的?
第六條:管理委員會會議之召開
一、主任委員應每壹個月召開委員會會議乙次。
二、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或經三分之一以上委員請求召開委員會會議時,主任委員應儘速召開臨時管理委員會會議。
三、管理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數以上之委員出席參加,其討論事項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通過。
四、有關管理委員會之會議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
(1)開會時間、地點。
(2)出席人員及列席人員名單。
(3)討論事項之經過概要及決議事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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