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經結束營業,公司名下還有兩台業務汽車,這兩台車是因為股東信用不良,則用公司名義貸款購買,貸款由股東繳納,但因為欠稅問題無法轉讓動作,所以私下簽了一份車輛使用切結書,我想請問這在法律上有效用嗎?另外有關稅務問題,本應稅是雙方共同清償,但對方遲遲沒有動作,如車貸已繳納完畢,稅還沒繳納完,汽車被拖走的情況下,對方有辦法對我方提告求償已付的車貸款嗎?
您好!
名義上車子是公司的財產,因此債權人可能對車子求償,負責繳納車貸之人若因此有損失,可能向公司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但若公司已無其他資產,繳納車貸之人可能也得不到任何賠償,除非是有人切結要負責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