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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糾紛....需要專業的回答幫忙!! 萬分感激

  • 北極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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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12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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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6
  • 您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 個人在零售業服務販售商品給予顧客,彼此合做久了之後後續顧客有各種原因希望個人代墊貨款支付結帳他再轉帳於我帳戶償還.時間久後累積金額龐大他個人也無法準時匯入及負擔進而選擇逃避面對.之後家人出面協調,家人告知其有精神方面疾病(躁鬱症或憂鬱症)會大量購物及不知自己購物行為,故不承認其購物行為要求我回收貨品. 個人也願意回收承擔損失部分,僅希望他將已出貨的貨款償清,經協調後無論是其家人或是他個人都避而不見或是不接電約莫半年.最近後續連絡上希望他可以好好處理讓其有個結果不要持續拖延下去,但當事人要求處理窗口改為他個人,他家人無法代表其處理,他個人也有開店且持續營業中(困惑的部分是~有精神疾病卻可以開店且他的客人沒有任何發覺). 目前是屬於我跟他的貨款糾紛,我個人僅希望他穩定的返還,想請問我若跟他簽訂合解書及約定還款事宜,在法律層面是有效的嗎?簽署需注意哪些部分或我跟他簽署後續的和解書會因為他的精神狀況而失去效力嗎?感謝協助...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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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13 09:26 
  • 文章人氣: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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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有精神疾病之人在未為監護宣告之前,與他人之交易並非當然無效;

    您可以與對方簽立和解書,但是難保日後對方又用同一招術否認和解書之效力;

    若真的損失頗重,建議還是提起民事訴訟

    並於訴訟中請求精神鑑定確認對方是否真的無法控制購物,

    如此方能確實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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