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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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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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在這邊發出問題
近期我與我朋友玩線上遊戲與他人發生口語上的衝突
遊戲內我有說出"都廢物"但是我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指對方腳色的ID名稱,但我卻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於是我與我朋友就做了筆錄,但是因為我們想要省事,想要簡單解決就好,所以我們在筆錄上有承認是在罵他,但是希望和解,做完筆錄後我有聯絡道告我們的人,問她是否願意跟我們和解,但是對方卻提出無理的要求,我與我朋友1人支付1萬元給他,那這樣忙大的金額我們當然無法接受,而且對方非常堅定,那假使我們去了法庭,還可以否認我是在罵他嗎,還是會因為筆錄上所記錄的不能否認,那就算如果被他告成功的話會罰多少錢呢?
不好意思 希望有人能為我解答 非常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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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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