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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作業疏失導致公司「少賺」,老闆要求賠償

  • King B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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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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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抱歉,文長麻煩各位耐心觀看了,謝謝您 我目前在工程行當行政會計,103/11/5進入公司就職的,相關經驗只有前一份業務助理約八個月,經驗不是很足… 本工程行向某營造承包了鐵屋拆除及搭建工程(原本分兩次進行),並外包給某鐵工廠(公司成為中間商) 因內部只有我、老闆及老闆娘,所以估價單Key單跟傳真都是我,但key單完成及傳送前都有給老闆過目後才傳真,不過老闆只有「說」好,並沒有簽呈或是Email紀錄 103/12/3 第一次由工廠傳拆除的估價單給公司,老闆添上利潤後傳給營造廠。 103/12/17 第二次工廠傳來搭建的估價單時有說,價格已經有包含要給公司的利潤,於是老闆便要我直接照單Key並傳送 原本第一次價格即將簽約,合約都製作好了 103/12/20 鐵工廠傳來第三張估價單,內容幾乎涵蓋1、2張估價單的內容,前面也提過廠商說估價單已經有包含公司的利潤在,所以老闆要我照單送,我有詢問那前面的估價單呢,老闆要我別管就照第三張打就好,也沒解釋為什麼前兩份估價單跟第一份合約有什麼原因不算,所以我就誤會第一份合約作廢照第三張價格就好 103/12/25 中間經歷兩次跟營造廠的議價,並敲定價格及簽約! 104/3/16工程施工結束,開始跟營造廠請款 104/3/21由於鐵工廠表示合約金額與原估價金額有差,所以利潤不能像當初說好的給我們10萬利潤,所以到公司來跟老闆商議利潤的價格,才發現單價跟合約的不一樣,第三張估價單屬於第一份內容的價格我沒有改,一樣照工廠的價格,於是老闆覺得因為我的疏失造成公司的損失,要求我賠償(差額為14萬5,還沒說要我賠償多少) 問題: 我承認我有疏失沒注意到該填我們老闆的價錢,但是! 1、我身為內部人員沒人告知我已施工而且價格無誤,雖然差點簽約了沒錯,但老闆沒告知說為什麼改簽第二分合約! 所以身為新手及菜鳥,我當然照老闆吩咐辦事! 2、我今天只是個行政會計是個基層人員,每份單送單前老闆都有過目才吩咐送單,合約也是老闆娘去做確認跟簽約的,所以她們沒有做好審核把關的動作! 3、這份工程我們公司並沒有參與施工,所以差額部份只是公司「少賺」了這利潤,並沒有真的造成公司實際的損失! 原本我在3/8號(還沒發現問題時)有傳賴跟老闆娘提離職了說做到新人來交接,還沒跟老闆提,但老闆娘有把訊息給老闆看所以老闆是知情的! 104/3/23有跟老闆詢問後續問題,跟正式和老闆提離職 現在我是不願意賠償的,也賠償不起,所以問題是… 1、今天我也是有疏失,那我真的該負責賠償嗎? 2、如果我該賠償,應該不用賠償全額吧,畢竟不是我一個人的疏失… 3、如果交接順利我4/10離職(公司薪資計算為3/11-4/10為一個月),老闆堅持扣薪水賠償,我是不是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呢? 公司內部只有我一個員工,工人都掛臨時工,所以上下班並無打卡記錄,也沒有勞健保只有團險 當初應徵時老闆娘表示,因為小姐都待不住甚至有上不到一個月的,可公司保公會一保三個月,所以如果我待的住公司在處理,但滿三個月後公司也沒表示,因為我滿三個月後有在考慮要離職所以也沒去爭取勞健保 4、另外,新人星期一30號正式上班,按法交接期為七天,那我是否可以提早在4/4號離職 呢? 謝謝各位律師耐心觀看,跪求幫助了,謝謝您(鞠躬)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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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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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離職時間應以您原先答應的時間為準,除非老闆同意您可提前離職

    業務損失主要還是實際簽約的人要負責,老闆若因此扣薪,可以連同未投保勞健保一併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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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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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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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沈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