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告傷害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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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0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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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反擊的部分,如果通聯記錄等可以證實你們確實一開始沒有和對方打架的意思,確實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反之,如果對方提出一些證據可以證明你們談判時,雙方都有向對方說出刺激對方或威嚇對方的話,法院可能會認為是互毆成傷。
傷害的部分,不論是互毆或被毆成傷,你們都可以提出告訴。是否成立重傷害,要看傷害的結果是否已經達成難以治療的程度,例如造成神經損傷,永久性的無法逆轉的行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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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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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0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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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驗傷單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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