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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契約解除的疑問..

  •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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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4 22:55 
  • 文章人氣:1547
  • 個人積分:8
  • 懇請各位大律師能協助解答法律問題!

    1.雇主勞保高薪低報已非常多年(6~7年),原本我預計7/6將寄出存證信函,以雇主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六款為由,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給付資遣費,但沒想到今日(7/4號)雇主發薪資時,卻突然在薪資袋中註明,5月有申請調整勞保投保薪資,6月起調整至合法投保級距,故6月所扣的勞保自費部分已是合法級距,那請問我還能夠主張雇主違法勞基法第14條第六款為由,終止勞動契約嗎?因為上週曾到某大學法律服務社詢問過,該社指導法律系老師表示,因雇主每月均將勞保高薪低報,故無30日除斥期的限制(因雇主美違法事實仍持續進行中),但是雇主今表示5月已提出調整,並於6月起生效,但我上週到勞保局申請投保資料時,明細中並無5、6月的資料,所以不曉得這樣是否會有知悉30日的問題..

    2.另外因6月份本人有因為心肌梗塞住院幾天,醫師已有囑咐不適合再從事搬重工作(本人為食品物流中盤商送貨司機兼搬運工),向雇主反映希望能夠調整職務後,雇主表示無法、不可能,那請問我可以以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三款(但雇傭之間無明訂勞動契約,都僅以口頭討論),終止勞動契約,請求給付資遣費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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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4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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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國稅局檢舉雇主之違法行為,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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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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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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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184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國稅局檢舉雇主之違法行為,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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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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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心肌梗塞的話儘量不要吃甜的, 然後醫生開的藥一定要按時吃。

    二、可以的話聲請調解處理掉就好了,你的身體狀況不是很好,如果心情不好可能會影響你身體健康,我常跟當事人說,如果訴訟打贏了但是因為訴訟而生病就算輸。

    三、從你問問題的方式可以判斷你也做了一些研究,在我的作法,我會查一些判決給當事人看,不用進入訴訟就知道訴訟可能的各種結果,所做的選擇才會無怨無悔。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