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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完成可以請賣方修繕嗎

  • 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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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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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與房仲簽約時、有下頭期款多少、貸款不下來、合約無效。但跟代書簽約時、本來要押此條款、卻被房仲說沒有人押這條?這樣如果貸款下不來、可以依當初與房仲簽約依據嗎?

    2.已完成用印、事先幾天告知仲介要去查看房子是否會因下雨過後、產生霉味。今天去發現窗戶都是開的(疑似有人提早過去打開窗戶通風)

    代書簽的合約、賣方沒有勾選“現況交屋”、但代書有註記“完善物點交”

    今去看房子、發現插座外露、廚房燈跟開關有問題、屋外牆面有壁癌。請問這算完善物點交嗎?

    請問、我可以要求賣家對以上訴求進行修繕嗎?如果賣方不答應、那我可以訴求合約無效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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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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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說的霉味、插座等,雖然算是瑕疵,但是都不算重大,無法解約

    2、但是可以要求修繕或是減少價金。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