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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與家暴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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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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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可以就探視權部分先聲請法院裁定,通常是每月二次由女方帶回同住,寒暑假、過年等再增加次數。將來若有家暴、阻礙探視等不利子女行為,就可聲請改定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鍾孟杰 (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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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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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要爭取監護就要具體指出對方有何不適任的情形,而目前可先就探視部分可先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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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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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家暴後,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