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監護權

監護權

  • cat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8 23:35 
  • 文章人氣:526
  • 個人積分:2
  • 小孩目前一歲半,沒有跟公婆住,結婚前公婆就有出頭期款買房子給先生,公婆目前都有在上班,小孩生下來坐完月子婆婆要求我要去工作小孩給公婆帶,但是我堅持要自己帶喂母乳跟公婆表示小孩還太小,婆婆就跟我說小孩不用喂母乳喂配方奶也可以活,我自己帶三個月時婆婆又跟我說他要帶叫我去找工作但是我跟他說等過完年再說,過完年小孩6個月大時婆婆就跟我還有先生講她要辭掉工作幫我們帶,我也就想說也該好好去找工作,婆婆帶了一星期就說她想回去上班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然後把小孩送去托嬰中心,我跟婆婆說等之後我工作穩定了我再自己帶小孩,但是她說不用了小孩給她帶就好,我如果回彰化看小孩婆婆不讓我抱小孩,也不讓我跟小孩睡,強烈感覺公婆在跟我搶小孩,小孩交給婆婆時配方奶可以喝到180cc,每次回去看到都一直減少奶量從180到150到120小孩也一直變瘦,跟先生講也沒有用,我就一直哭,常常為了小孩的事跟先生吵架,先生從過年前工作一個月換一個到現在,公婆一直資助先生的生活費跟房貸,小孩也變成先生討好公婆的工具,很生氣,想自己帶小孩,對公婆先生感到失望,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跟他們談離婚公婆說小孩會幫我好好帶我要怎麼樣都可以,很生氣,我是小孩的媽媽公婆為什麼要一直剝奪我做媽媽的權利?目前我跟先生還沒離婚但是也沒辦法生活下去了,我現在工作也比較穩定了四個月了可以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但他們處處阻擋,想要離婚我可以爭到小孩監護權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8 23:42 
  • 文章人氣:147
  • 個人積分:9731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有機會可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遇請求裁判離婚,建議多錄音,蒐集裁判離婚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8 23:43 
  • 文章人氣:146
  • 個人積分:1021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鍾孟杰 (鍾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9 06:56 
  • 文章人氣:144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若要爭取監護,請建構起您本人是有能力照顧小孩(包括經濟能力與家庭支援等),且反過來說若由對方照顧對子女發展較不利等情。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9 10:03 
  • 文章人氣:120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先想把小孩待到手之後

    在跟他們打官司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要先取得這地位才有得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