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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之間出問題

  • 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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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01:51 
  • 文章人氣: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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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乙丙和我四個人投資170萬開餐廳,

    甲與乙各投資60萬,丙投資30萬,我投資20萬

    甲為負責人,當時我們有簽合約書,內容有提到,

    投資者如果在公司還沒收掉或頂讓前,退出股份

    投資金額是拿不走的,必須任賠。

    但才開3個月,甲就想退出,但甲(負責人)開出的條件是,

    甲要拿走60萬,可分期攤還。甲有威脅意味的又說,

    如果甲拿不到這60萬,甲有辦法讓這家店沒辦法做,

    會想辦法弄到讓這家店頂讓。

    乙丙和我還想繼續努力營運,但我們該如何自保?

    可以告甲什麼罪名麼?

    謝謝

  • 劉哲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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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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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恐嚇罪,可以蒐證提告

    2、不過倘若甲所投入之資金還沒有全部虧損殆盡,建議還是以結清的方式處理,並且簽立結清書。蓋雖然雙方另有約定,但是此部份可能涉及不當權利限制問題。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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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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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或許可以再協議以結清方式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