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不履行
- 花栗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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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6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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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27在FB社團公布要買一套的動漫徽章
但是只想要其中一個 其他腳色希望有喜歡的人能夠認領購買
但是由於經濟因素 要到8月初才能拿到現貨在當天晚上有個買家在該文章下面留言
表示他想要購買其中五個腳色徽章 在和我確認之後也已經紀錄完成
但是今天8/5收到物品時
他卻在同一篇文章下留言告知我
他在朋友處已經訂了一模一樣的東西並且到貨了
所以我這邊的貨就不要了 抱歉
我想請問一下 在對方已經有意思表示上要購買
並且和賣家確認了 交易是否已經成立?
雖然金額不大 但是希望能讓這種跑單成為習慣的人得到教訓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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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栗鼠你好:
從法律上來看,對方的解除契約並不合法,你仍可依約請求他給付買賣價金,但相對的你也負有給付徽章給對方的義務,又,除可依約向對方請求付款,亦可催告並定期限要求對方付款,若對方仍不付款才能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
然而,是否有必要進行上述程序,對你而言似乎比不上重新上網拍賣來得有利。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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