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債務人的特留份提出主張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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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2 17:12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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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債務人拋棄繼承,債權人無法對遺產主張權利。 若債務人未拋棄繼承,故意不分得遺產,可以試著依民法第244條規定,主張詐害債權,請求撤銷,但是實務見解目前有爭議。 若尚未辦理分割遺產,可以先聲請假扣押避免債務人脫產,再提起代位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後,再針對分割後債務人取得部分聲請強制執行求償。 查債務人財產部分要先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才能向稅捐稽徵機關(國稅局)調閱債務人財產及所得清單。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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