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前男友家人說要告我侵佔?

前男友家人說要告我侵佔?

  • 陸上游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07 08:34 
  • 文章人氣:652
  • 個人積分:4
  • 我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他把他的機車寄過來給我騎, 然後現在分開了,當初談分手的時候卻在LINE裡說過要我把他的車留下。 他曾經說過他要出國自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現在他的家人覺得不能認同他的決定,所以開始跟我要車, 說那是他的決定而不是我們的什麼決定所以不算數。 因我朋友說過如果車主本身有留下這樣的口頭交代的紀錄, 其實他的家人在他被報失蹤的三年後確定死亡之後辦了繼承才可以告我。 但現在就是收到了存證信函,要求我把機車寄回,否則將要提告。 請問我該如何回覆存證信函以及如何處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07 10:22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7 10:30
  • 文章人氣:257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你男朋友LINE的對話顯示你可以繼續使用機車,至於是否是贈與目前看不出來,而且男友並未陪同你辦理過戶,此部分會有爭議。若你男友是成年人,可以決定如何處分機車,你繼續使用機車並無任何問題。若是未成年人(民法上20歲成年),依照民法第77、79條規定,使用借貸契約贈與契約必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允許,如果法定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契約不生效利,男友可以請求返還機車刑法第335條侵占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男友的家屬可以告發,你要將LINE的對話提供給警察機關或檢察官釐清你並無侵占之犯意。 存證信函可以詳述留用機車之狀況,表明是男友自願提供你使用,並無侵占的犯罪行為。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陸上游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07 12:45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7 12:53
  • 文章人氣:263
  • 個人積分:4
  •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男朋友LINE的對話顯示你可以繼續使用機車,至於是否是 ... (恕刪)

    您好,我前男友已經成年,今年24歲了。

    所以我必須把LINE的截圖印出來然後提供給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嗎?

    還是等對方提告之時再提供呢?

    然後回覆存證信函是到郵局書寫制定好的格式紙張還是自擬一張書寫機車留用狀況直接寄回對方即可?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收到存證信函,很多地方不懂,所以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