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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未成年被趕出家門

  •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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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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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女友目前16歲 他從小父母就失蹤了  可是他沒有報失蹤

    目前他的監護人還是他父母

    他是被他奶奶 叔叔 姑姑養大的

    今天他被奶奶發現在跟我交往

    他奶奶對他說不跟我分手的話就要把他趕出家門

    我女友說可不可以住我家 我很糾結 我知道有犯法...

    請問我女友被趕出家門後來住我家

    我被他奶奶叔叔姑姑們提告和誘罪會成立嗎

    因為沒錄音 我女友也沒證據證明他是被趕出家門的...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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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3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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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7562號刑事判決:「刑法上之和誘罪,除被誘人之脫離家庭其他有監督權人係得被誘人之同意外,並以行為人有引誘之行為為成立要件,苟在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下之人,出於自己之意思發動,離家在外與人同居,即與被誘之條件不合。」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85號刑事判決:「刑法第 241  條第 3  項規定,和誘未滿 16 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又該規定係指行為人誘拐之手段本係和誘而非略誘者而言;而刑法所稱之和誘罪,除被誘人之脫離家庭其他有監督權人,係被誘人知為拐誘仍予同意外,並以行為人有引誘之行為為成立要件。至所謂「引誘」,係指被誘人原無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之意,因行為人之勸導誘惑,始決意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而言。」 你所述情形,若是女友依自己之意思離家與你同居,你沒有引誘的行為,尚不會構成和誘罪,但是要讓檢察官採信會有困難,建議你規勸女友回家,並取得女友家人同意再交往,以免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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