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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05-30 22:28

男生年滿20 女方未滿18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強制猥褻)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目前對方提告:強制猥褻

猥褻行為」指性交行為以外之一切滿足自己的色慾、或足以挑逗引起他人性慾的行為,例如撫摸、強吻。

是否不管對方是不是自願都算構成?

我有足夠證據證明她也希望我摸、親、抱這樣也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釐清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如女方已經滿十六歲,則倘若未違反女方的意願而有猥褻的行為,是不構成刑法犯罪行為的,至於女方家屬要提告強制猥褻,那要看當時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安您好,

1. 按刑法第224條之規定, 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提起不得撤回,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首先必須釐清者, 是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 刑責相差很大, 請先釐清

3. 其次, 您手上得證明兩情相悅之證據為何? 是通訊紀錄(如line或簡訊), 或出遊照片?建議於偵查程序中就由律師為您撰寫訴狀辯護,以換取不起訴或者緩起訴之可能,避免夜長夢多。

為了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歡迎您撥打電話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審酌您的證據為您判斷。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答案對您有幫助, 煩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謝!

小安 102-05-27 09:44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是否也構成誘拐及性騷擾?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有沒有涉嫌犯罪 跟是否成立犯罪是兩件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9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 ... (恕刪)

基本是要看女方怎麼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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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05-27 14: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 (恕刪)

請問張律師 男方不算是犯罪 因為男方都有跟女方的談話內容以及通聯記錄跟簡訊 可以說是兩情相悅的情形下 就算女方家長提告 就算告誘拐未成年少女或性騷擾這兩部分是否成立也是要看開庭時法官如何審判?

只要滿十六歲
就有性自主
應該沒有刑責了

至於其他部分

事後要控訴就太勉強了

妹妹 102-05-16 16:30

不好意思因為不懂法律

所以不知道主題分類該分什麼

希望不會造成困擾

如題
已經滿20歲的人
1.父母是否能干涉或限制其想法跟權利

我大概知道滿20歲的人有完全行為(負責)能力

所以我在想父母應該不行.

2.父母口頭上說他可以告甲(已滿20歲)和誘誘拐

是否告不成

告不成的原因是不是因為自己子女已滿20歲有自己的行為意願能力.

我想知道更多

麻煩你們幫我解答

謝謝!!

阿郝 103-03-16 08:26

 拜託你已滿二十怎麼可能告對方誘拐,除非你有障礙手冊

Xiao Mao 102-05-12 15:47
律師你好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1.性行為方面沒有問題 因為都自願 且沒有對價 2.可能會提告和誘罪 至於是否成立還是看你們個案情形
Xiao Mao 102-05-12 15:43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如果對方已滿16且係自願,不會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誘拐(或稱和誘),需視有無引誘對方脫離家庭之行為而定。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Xiao Mao 102-05-12 15:40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2

雙方都滿16且自願不會成立犯罪

Xiao Mao 102-05-12 15:26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由於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了,因此你們合一的性交,並不至於構成強制性交罪。不過,如果你有要求對方離家和你同居的行為,那有可能會構成和誘罪喔!

煞祿 103-01-24 13:32

補充一點 要是你獲得緩起訴的話 有一段時間也是要找觀護人報到的

鴨鴨 102-05-07 17:58

事情是這樣 -->  A女 ( 今年1月剛滿14 ) 跟B男 ( 今年7月要滿20 )

A女跟B男兩人是情侶關係 , 兩人也是在今年 1 月底剛開始交往 ,
3 月中女孩跟男孩約出來見面 , 而最後因為男孩要回去 , 

女孩不捨 , 而跟男孩哭著說不想要回家 , 男孩有先對女孩進行勸導 ,
但女孩仍不聽 , 說想要跟男孩回家 , 因此女孩離開了家裡 ,
女孩得知家人報失蹤 , 所以有立即打電話跟家人聯絡也平安回到家 ,
4 月中女孩跟男孩又見面了 , 最後也又因為男孩要回家了 ,
女孩不捨而又哭著跟男孩說她想與他在一起不想回家 ,
男孩也有先行勸導 , 女孩仍然不肯 , 女孩因此離開了家裡 4 天 ,
最後因跟男孩去網咖遇警方臨檢而被查獲女孩是失蹤人口 ,
女孩又坐在男孩旁邊 , 所以警方將兩人都帶回警局做筆錄

所以想請問 :

1 . 這樣成立誘拐罪名嘛 ?
2 . 如果女方家人要告男孩是否是要以警局筆錄證據 ? 還是 ?
3 . 如果之後女孩又失蹤 , 可是卻不是去男孩那 ,
女方家人如覺得是在男孩那要告男孩的話 , 告的成嘛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首先必須注意的是女方未滿十六歲,如經證實您有誘拐她脫離家庭者,係以略誘論,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處罰不輕,務必謹慎處理;另外倘若尚有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則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件可能還有涉嫌其他的犯罪,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5
回覆 鴨鴨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 -->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成罪的機率甚高。建議您不要這樣做。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陳先生 102-05-06 21:53

我姪女 88 年次,15歲,單親家庭

上國中之後,就不太去上課,

國一上學期離家 2-3 個月,交了 19 歲的男友,都住男友家,

後來警察找回來,苦勸回家國一下學期念沒多久又不去上課,

也常不住家裡,住男友家。

 

我姐精神上有點問題,平常打零工,也管不太動她,

我姐跟我姪女都住在我的房子

我這個做舅舅的能做什麼...

問題一:她男友算誘拐未成年少女吧,我不是監護人能夠去報警處理嗎?

她和她男友會有什麼刑責?

 

問題二:不去上學師長、輔導主任有來家裡關心,

好說歹說,輔導等等都沒有用,

是否有較強制的手段呢?

 

問題三:她說她去上課,要我給她錢去買小髮飾,小錢包等等去擺地攤,

我看她一個月都有去上課(偶而有裝病),還算是表現良好,

就答應借她 5000 元當貨款,

現在不去上課,是否可以用詐欺去威脅她去上課?

我是軟體工程師,收入還可以,不會在意 5000 元,

但很生氣被欺騙的感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姪女未滿十六歲,則她的男友和誘她脫離家庭,係以略誘罪論,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倘若她的男友與她為性交者,尚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她的男友涉嫌前揭犯罪,由於您的姐姐較無時間管理小孩的事情,建議由您姐姐簽署委任委任律師代為提起相關刑事告訴,以維護您與家人之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您姪女不願意就學、經常不回家,可請學校的輔導室介入輔導,請求學校專業協助處理。

您姪女欺騙您交付五千元,涉嫌構成詐欺罪,得與律師一併討論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並促使您姪女改過遷善。

鼻毛 102-04-18 15:27
請問各位律師們 今年4月初,小女友(15歲)為了逃離家裡的壓力,所以跑到我(21歲)家,但是第一天晚上女方家就報警找到了,之後因沒提告而帶走小女友,但是我當初兵役還在執行,現在退伍了,我想問的是誘拐未成年少女跟綁架的追溯期是多久? PS 這樣小女友自願的也有牽涉到綁架嘛?
如果是女友自願到你家同居,沒有所謂「綁架」的問題。但這可能犯了刑法第240條的和誘未成年人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追訴期是10年。
小綠 102-04-14 21:14

對方是一名職業軍人 今年快要滿二十三歲 我和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那時候我和他見面的時候是他剛滿21歲的時候 他打電話要我去屏東找他 我只好瞞著我的爸媽去找他 後來在他21歲生日的時候發生性關係(非自願性)當時我還未滿16歲 可是我現在滿18歲 交往的兩年以來 我父親都不知道我去找他 現在已經提出告訴 他在我17歲的時候又買酒把我灌醉又再次發生性行為不僅強迫我去信仰宗教 現在對方的母親口頭上說會負責任 可是她的兒子卻躲在軍中換手機號碼 她母親還想告我搔擾 因為我下去屏東去他家門口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我可以告得成嗎?有留下酒瓶.保險套 對方母親知道後 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會負責 結果她兒子換電話號碼 不回簡訊不回電話 之後他母親又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被他父親趕出去家門是我害的 又說不準她自己的兒子交女朋友 結果她兒子跑去交女朋友 而那個女生曾經在fb上說:不會介入我跟男生的關係 不會去插手管我跟男生的事情 結果現在那個女生想要寄密件給我父親 卻不知道我父親的名子(我猜她可能要給我父親看我在fb罵她是小三的事情 那個女生也有罵過我) 之後對方要求談判 結果對方傳簡訊來說行程取消 因為他的父親身體不舒服 帶他醫院看病 我父親就決定去警局提告 1.請問他這樣的行為已經確訂構成妨礙性自主了嗎? 2.交往兩年我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算誘拐嗎? 2.我在fb上罵那個女生小三 對方也罵我 這樣那個女生會造成我的威脅嗎? 3.對方母親說話不算話 可以連他母親一起提出告訴嗎? 4.對方不知道我父親的姓名 寄得了密件嗎? 5.對方母親強制我信仰 這樣算強制罪嗎? 6.對方約好卻沒來 我先提出告訴 算毀約嗎?

 

102-03-29 12:09

我今年要十八 (八月份才滿),我月初的時候就翹家,會翹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家的人

帶給我長期精神上的虐待,用言語羞辱我,限制我和別人聯絡,會強迫我做我不願意

做的事情,我有試著要去表達我的想法,每次話都沒說完,就被罵,導致我最後什麼

都不願意去說。

所以我跟我男朋友(男)說,我想翹家,問他能不能幫我想辦法,他一開始也希望我能

滿十八後再出來,可是我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最後也看不下去,才答應要幫我,

但他有叫我寫信回去給我家人,表達我的想法,也叫我打電話回去跟家人報平安,

可是我還是不願意回去,我覺得那是地獄,我不願意去看到他們,我覺得很恐怖。

但是這幾天,有警察找上我男朋友,說我家人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這樣算構成?

是我請他幫我得忙,而且我不是消失的無聲無息,這樣也算麻?

如果真的告了,我是否可以跟法官講清楚我離家原因,這樣判刑會不會減輕???

我現在租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幫我租的,然後現在我有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

那我男朋友幫我租房子,這樣他有錯嘛?

離家後幾天 我男朋友有叫我打給我家人

去和他們溝通,但是他們就是要我回去

罵我為甚麼這麼不會想,說他們到底是對不起我什麼

我男朋友也有叫我打113,也有要我好好去跟家人講

找上我男朋友的是偵查隊,然後他是說,他只是要確認我是否平安

然後說我家人對他提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

昨天我打給我家人的時候,我媽是說,我住外面沒關西,自己要小心一點

但是每天要打一通電話給她,然後她說她會去銷案

之後我也打給那偵查隊的警員,他說要我去銷案,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是刑責什麼的

一定要我去做筆錄,然後才能撤銷掉,不然會直接上訴

可是我很擔心,我一回去,就會被抓回家裡,我不知道這樣到底該不該去

銷案大概都要多久,銷案了,以後是不是就不能再去提告

銷案程序大概是什麼?筆錄大概會問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要銷案有其困難性,但本件是否會構成和誘略誘罪,在於對方有無使您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所以本件您男友仍可能會吃上官司,但是否會成立,仍不一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3-29 12:05
我今年要十八 (八月份才滿),我月初的時候就翹家,會翹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家的人 帶給我長期精神上的虐待,用言語羞辱我,限制我和別人聯絡,會強迫我做我不願意 做的事情,我有試著要去表達我的想法,每次話都沒說完,就被罵,導致我最後什麼 都不願意去說。 所以我跟我男朋友(男)說,我想翹家,問他能不能幫我想辦法,他一開始也希望我能 滿十八後再出來,可是我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最後也看不下去,才答應要幫我, 但他有叫我寫信回去給我家人,表達我的想法,也叫我打電話回去跟家人報平安, 可是我還是不願意回去,我覺得那是地獄,我不願意去看到他們,我覺得很恐怖。 但是這幾天,有警察找上我男朋友,說我家人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這樣算構成? 是我請他幫我得忙,而且我不是消失的無聲無息,這樣也算麻? 如果真的告了,我是否可以跟法官講清楚我離家原因,這樣判刑會不會減輕??? 我現在租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幫我租的,然後現在我有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 那我男朋友幫我租房子,這樣他有錯嘛? 離家後幾天 我男朋友有叫我打給我家人 去和他們溝通,但是他們就是要我回去 罵我為甚麼這麼不會想,說他們到底是對不起我什麼 我男朋友也有叫我打113,也有要我好好去跟家人講 這樣他也有罪嘛? 昨天我有打電話回去 家人說要銷案,也說我在外面要小心點,只要每天打電話報平安就好 然後我也有主動聯絡警察,警察說要我回去銷案,要我做筆錄 可是我很怕我回去就沒辦法離開,這該怎麼辦? 銷案要多久,大概有什麼程序?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要銷案有其困難性,但本件是否會構成和誘略誘罪,在於對方有無使您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所以本件您男友仍可能會吃上官司,但是否會成立,仍不一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余犽 102-03-06 02:57

我今年19歲

2/14因為要開車,把車子還給舊公司老闆,不小心弄壞家裡的公司的門檻。最後打電話跟父母親講,後來父母親就辱罵我,又叫我修理好門檻,後來我去買了修門檻的材料修理,我就乖乖地修理,但我在修理的過程父母親一直在旁邊入辱罵我,最後父母親還是請別人來修。
到最後我爸就把我的衣服通通丟出來叫我走。
之後我就走了! 我就去我女朋友家住,之後家人就傳簡訊叫我把家裡的東西搬出去,然後把家裡的鑰匙拿回去,還說我們家不可人接納你這種爛人。
還有我父母親又把我的手機停機,害我不能用。

我在我女朋友家住了幾天,家人就叫我在我女朋友家住幾天就好了,之後就要回家,當這件事沒發生。(媽媽講的)
這怎麼可能,你說那麼好聽,是爸爸趕我出來的,現在說那麼好聽,回去一定會被打死的。(我想的)

2/21開學後沒幾天媽媽來學校找我,因為我知道我媽媽來找我,我叫我同學把我的摩托車牽去藏,之後我從便利商店出來時,我媽媽看到我就在公共場合閃我一巴掌,之後還叫我回家,我就回她我不要。(因為我知道回家會被打,還有在家裡會沒地位)

平靜了!(我想我家人終於放棄了)

沒想到!!!
3/5學校的教官跟我說,我父母親已經要準備要告我女朋友(我父母親不喜歡我女朋友,一直認為是他帶壞我,因為之前翹家兩次過,因為家人反對我們再一起),我父母親要告的刑法第兩百四十條 (和誘罪) 【告訴乃論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護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官叫我回家,跟家人談談。(我不想害到我女朋友)
可是我是自己想住我女朋友家,又不是她誘拐我的,這樣我父母告的成嗎?(我不想回到那個不開心的家)

還有我想申請家暴家暴要怎麼申請?

還有什麼辦法嗎???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1

你是被趕出來的,是你女友收留你,應該不會成立和誘

余犽 102-03-07 00: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是被趕出來的,是你女友收留你,應該不會成立和誘

可是因為我家人現在要我回去,我不回去。

現在用這條法律威脅我回去。

不讓要告我女朋友

宇哲 102-02-20 14:43

在偶然的情形之下.點閱臉書發現我14歲的女兒在外面交了男朋友
但是我得到的結果是.男方25歲了臉書上的照片也是跟那個男的有親密照.讓我真的無法接受.但礙於監護權不在我手上...讓我真的很想告男方誘拐.不知道這樣告的成嗎

蔡律師 (蔡) 102-02-20 19:25
回覆 宇哲 的發言內容:

在偶然的情形之下.點閱臉書發現我14歲的女兒在外面交了男朋友
但是我得到的結果是.男 ... (恕刪)

性行為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53

你女兒既然不是你監護,很難告對方誘使你女兒脫離你的家庭

小樺 102-01-15 20:08

13號我去幫我朋友慶生,我們總共15個人5個成年10個未成年

我與我朋友兩名在包廂內吸食K他命我們一起出資購買的,遇到警察臨檢,15個人都被帶到偵查隊

當時包廂內只有我與我朋友吸食其他人當下沒有,但驗出來的反應很多人都有,可是不是當下在我們包廂食用我們的而是之前,而其中兩一對未滿的小情侶從未吸食過,驗出來也是有,我懷疑是他們喝錯杯子喝到我們的K酒,這樣我們持有人有過失轉讓誘拐責任嗎?而這對未滿的情侶會被判吸食嗎?而我已成年已經是第二次被抓到吸食一樣也是罰金嗎?

 1.施用K他命  目前就是罰錢  不管次數的問題  2.至於是否構成轉讓  需要有主觀犯意  還是看在場的人筆錄如何製作  才能判斷是否可能被認定是轉讓   不過如果依照你所述  誤喝  這樣確實是沒主觀犯意

小樺 102-01-16 16:0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施用K他命  目前就是罰錢  不管次數的問題  ... (恕刪)

感謝張律師

那請問一下他們情侶誤失會被判吸食嗎?

小漾 101-12-12 03:14

我已婚,育有一兒一女

在今年7,8月份,我老公外遇,對方是才15?的小女生

她在我老公的公司上班,我老公是傳播經紀,她是傳播小姐

我老公說,一開始是女方主動,他都拒絕她或是不回應她,之後女方還是不停主動追求

而我老公一時好玩心態所以才會....

 

我老公說有看到她證件上是85年次的

而這之間,我隱約知道他們倆的關係,但只要我提出我的疑慮,他們就會說我想太多,

沒安全感,甚至女方說我疑心病太重!這幾個月來我因此事煩躁憂鬱又自己在家帶兩個小孩

甚至這幾個月以來,她在FB上和我一付好朋友的樣子,幾乎每天都會找我聊天,

假藉關心我或是找我閒聊,其實是要從我這裡探聽出我老公的事情

 

我受盡精神折磨,卻不知該如何解決

9月份,女方傳了兩封曖昧簡訊給我老公(我有拍下手機簡訊內容)

第一封簡訊:想在你身邊所以多不舒服我都忍著,我知道你有事情要忙你會擔心我難道我不會擔心?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離你們越來越遠的關係 我就好像外人...
第二封簡訊﹔沒怪你的意思只是不舒服心情不好又不安想抱著你好好哭一場覺得好難,真的只是這樣 講這些沒有要你幹麻只是想讓你知道而已

看到之後我更相信自己的懷疑不是自己不安亂想造成,但女方卻堅決辯稱是傳給手機群組

後來又改說是傳給幾個朋友而已,我告訴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的人,

就不應該傳這種讓人誤會的簡訊給他!她卻惱羞成怒的怪我疑心病重反過來對我生氣!

我認為她不單純,詢問了朋友意見之後,決定先向她道歉,慢慢收集證據

一直到了11月份~我向媽媽借了錄音筆,11月10號開始放在車上

前兩天沒有聽到什麼~雖然感覺有曖昧,但並沒有直接的證據

在11月12日那天~發現了當天錄音的倒數6.7分鐘左右....有女方的呻吟聲!和一些對話

當晚我老公坦承證實了他們已在一起五個月左右

隔天早上我老公告訴我他已經和女方說清楚,也會和她劃清關係

而我希望能夠一起維持這個家庭,所以選擇原諒

原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被我發現我老公依然和女方還有連絡

我甚至假裝以我老公的名義傳簡訊給女方套話,才讓我知道他們還沒有分手

12月,我讓我老公在我們之間做選擇,因為不想再繼續折磨下去

最後他選擇我和小孩這個家庭,徹底離開她!

但是之後女方開始討錢!跟我老公要回之前我老公和她借的錢

我傳fb訊息問女方欠多少?她回我1萬4千5

我問了哪來這些錢,因為我只知道借6千5的修車錢

她告訴我剩下的錢是拿小孩的!我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還有隱瞞我這件事

但我問了我老公她拿小孩的情形,他告訴我只有載她到婦產科門口,女方自己進去

說是拿墮胎藥,我老公說女方從婦產科出來還有拿藥給他看,甚至那幾天都血塴

但我認為非常可疑的是,墮胎藥必須在醫生或護士面前當場吃下不能帶走不是嗎?

墮胎藥8千塊,我問台中市的朋友大家都說太扯了!還有,墮胎不是要簽一份同意書嗎?

這些通通都好可疑,但我老公說希望趕快和她撇清關係!所以沒有追問

之後說好慢慢分期還給她,某一天在我老公上班的半夜,女方帶了4個男人,

(其中一個是她現任男友)說要我老公在兩個禮拜內拿20萬出來,在這段時間要隨傳隨到

原本還說要帶他去警局,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我老公也說要跟他去!

對方又改口說先這樣,到時候會在打電話聯絡我老公

過兩天,他們講好只要還剩下欠女方的錢,

另外和女方講好在表面上會在包3萬6的紅包給女方,之前說的20萬不用!

實際上只要還欠她的錢就好!3萬6是表面講給女方朋友聽的而已

在11月5號那天晚上,我老公把剩下的1萬1千元拿去給女方,通通還清了

卻在還她之後沒多久,女方打來說,她的朋友知道我老公只有還她剩下欠的錢,

並沒有包3萬6給她!要我老公過去一趟!女方說不然她就死定了

還在電話中說如果我老公沒有過去處理的話,就要開始在台中市區抓人,

被抓到的話就要把我老公的腳砍掉!之後我老公過去,

他們一直辯稱我老公有答應要給他們20萬,後來我老公和他們約好隔天的晚上一次講清楚

11月6號晚上八點半約在一間現炒店,(我在家顧小孩

對方一直咬定因為女方和她在一起時才15?(今年10月27日已滿16?)

要告上法庭的話對我老公很不利,

而且還說當初我老公對女方說要是女方懷的是他的小孩就要跟我離婚,去跟她在一起!

但我老公說當時是跟她說"考慮"而已!可是對方還是一直堅持說我老公有這樣告訴女方,

最後卻欺騙她!要我老公拿錢出來解決這件事

 

我的媽媽和我老公的媽媽也有在場,氣的罵說女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也認識我!

為何還要主動接近我老公,還和他在一起,最後我老公選擇離開她,回到家庭照顧我和小孩

她卻不善罷甘休?受傷害的是我耶,一個銅板拍不響,我老公上勾是他的錯誤

但女方若是不去主動,也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雙方談到最後,我老公的媽媽當場先拿出了兩萬塊給對方

之後簽了一張協議書,說要給他們15萬表示和解,現在扣掉兩萬,

所以之後每個月初還要分期還他們13萬

但是我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對方一直強調誘拐未成年少女對我老公很不利

就算我去法院告女方妨礙家庭也沒用!是這樣嗎?

我有曖昧簡訊的照片,和女方聊FB/即時通的對話紀錄,還有錄音筆影音檔案

還有以上他們要求我們給錢那些話,能夠告他們恐嚇/勒索嗎?

女方現已滿16?,沒有與父母同住,自己在外租房子

請問我老公這樣會不會受到什麼刑罰?

女方叫人一起來跟我們討這筆錢,她是不是也有問題?

而且沒多久就馬上有男朋友,這讓人感覺很像仙人跳!

拜託請幫幫忙,我們家只有我老公一個人賺錢養我和兩個孩子還有其他開銷!

真的沒有辦法再多負擔這莫名其妙的13萬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03:53

在女方未滿十六歲時發生性關係,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行為時為準,現已滿十六歲並不會影響罪責成立。您也可以告對方通姦罪,但對方可能說您事後已經原諒了。

小漾 101-12-12 13:29

錄音路到他們發生關係證據時,女方已滿16?

而之前有沒有發生關係我不清楚!而且也無任何證據證明再未滿16歲時發生關係

對話中女方問我老公愛不愛她

這樣我老公一樣會犯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罪麻?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14:28

10月27日才滿16歲,有墮胎記錄,您認為滿16歲前沒發生關係?何況女方如果要提告,她講的話就是證據

小漾 101-12-12 14:42

那請問如果查出她說吃墮胎藥是騙人的

那對我們來說這證據是有利的嗎?

因為我詢問一些朋友認為她想要用拿小孩這件事情讓我老公愧疚而綁住他!

她吃墮胎藥的情形有種種疑點,但不過目前還沒去婦產科查證

真的很不好意思!謝謝你

小漾 101-12-27 21:58

律師

不好意思

經過我這陣子查證後

那位女的生日是1995年,84年次,10月27日。年滿17? 

這樣子刑罰方面是否和16歲有差別呢?

月光 101-12-08 07:24

律師 我想請問您 在保護管束期間又犯下妨害性自主 誘拐未成年少女 現在保護管束撤銷 也收到感化教育3年的通知單 想問大律師 這孩子還有救嗎 他今年18歲 感化教育期限可以申請改短一些嗎 如果被判刑 他不就要勞底做穿了 這孩子從小就沒溫暖 他是真的不董他已觸法 也真心想悔過  求大律師教教我該怎麼做 才能幫這孩子 我是這男孩子性侵的那個女生媽媽 我不想真的毀了他 他的父母都不幫他 我看了難過 真想幫幫他 請大律師幫幫我好嗎 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6:59

感化教育是撤銷保護管束後針對之前行為的處置,已經確定無法變更

與少女發生關係部分會另外判刑,你只能就這個部分求情

阿泰 101-10-08 12:09

再今年六月 本人被告誘拐未成年少女   經查驗以不起訴處分

這樣我可以告他嗎?妨礙名譽  告的成功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0-0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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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1-09-08 01:48

今年4月多.我接獲通知到警察局作筆錄~ 原因 妨害性自主.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2.3月跟我姪女的同學交往 後來因為他行為上及生活上都亂七八糟.常翹課逃學.有時搞失蹤.他家人還跟我要人!否則告我誘拐未成年!我身份是職業軍人.不想惹上麻煩.跟他提分手....從那之後就比較少聯絡了.但在今年4月就被通知去做筆錄.也通知我的部隊長官有這種事情 5.6月就去花蓮軍事法庭開偵查庭! 才開1次就偵查終結~接著就兩次準備程序 也聲請傳喚我姪女了解案情. ...起訴書收到 裡面說 1.那女生知道我房間的擺設位子圖 2.他去驗傷處女模破了 3.還有中午在房間有無發生性關係 等待證事項

 

 1我是承認因為它有來過我家 有睡我房間2.3次 不過因為我媽管很嚴 所以我沒跟他一起睡 我睡客廳 只有一次有跟她睡過 那時他跟她朋友第一次來我家我跟她也沒怎樣 2 他處女膜破 我根本沒跟他有性行為 (他跟我在一起之前就跟我村莊的男生發生過關係.也睡那男生家 那時我並不知情 他也隱瞞我 沒老實跟我 是到警察局才知道他跟她有過 ) 3她那時住我姪女家.那天中午確實有叫他來陪我.他來我房間 就只有親親抱抱那種情侶在一起的感覺 根本沒發生過性關係 也才待一下下就出門去打網咖 那時我姪女也知道 <這是我下次要去開庭的說詞 > 還沒跟法定辯護人談過

請問律師們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或說詞能證明我的清白 請律師們給我ㄧ些些建議 = = 我真的很無緣遇到這件事 她家人擺明要吃定我...

 你的案件如果遇到恐龍檢察官及法官,被判有罪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你需要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方提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你有罪的說詞,然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及法院實務的判決等作為你答辯的輔助理由,以降低你被判有罪的機率。

阿偉 101-09-12 17:23

 請問律師 答辯狀要怎麼寫 請律師寫打辯狀的費用大概多少?

BEN 101-08-24 18:24

請問.....

未滿18歲少女(國中生)....

僅出門喝咖啡就算構成誘拐未成年的名義嗎??

未有任何性關係....單純的僅喝咖啡....
也無深夜未歸...無同居...無逃家...無性關係

對方家長來電說這個很大條...要請雙方出面說明 

那若未構成"誘拐未成年"是可否可以反控對方"毀謗"??

SF 101-08-22 12:17

請問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同居 的問題

因本人先生是有搬在外面住了怏1個月~後來搬回來了,可是床單證據被丟了

也在電腦裡找到我先生跟第三者的發生性關係影片(但只有對方的樣子出現和我先生是只出現下體器官的部份,太概1分03秒的時間)

另外也有十來張的親嘴及合照照片。

通話明細表是電話帳單上那種明細嗎? 不知要如何申請到這部份的證據~因本人已在電信客服強調跟客服人員說明非本人不可申請明細

我非常痛苦已經尋斷二次,一次又一次的給我先生機會,他總是欺騙我已經沒聯絡,那女人也經常打給我先生!

通話記錄被刪掉,行車記錄器的證據也刪了 , 因本人只想告那女人妨礙家庭,不想告通姦,請給予意見我找尋證據

每天想每天作夢..真的很無助~請懂法律律師幫幫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22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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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歆 (林律師) 101-08-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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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101-08-24 03:22

我現在已把證據藏到朋友家裡,我先生也跟我提過不會信任我沒有備份在手! 我想繼續維繫這段婚姻,因本人跟先生已結婚9年,是從香港嫁來的,去年懷孕意外的是子宮外孕也動過了手術。我跟先生並沒有什麼財產,那麼多年都為了生活而工作,為了這事我先生也離職了,外遇的對象是同公司同部門,存了那幾萬塊這一次的事件已經用完了。我先生有慢慢的回來,可是我曾要求過斷掉所有的聯絡,我先生就辦不到就說我太急,他沒辦法~寧願分居都不願斷掉他跟那女人的聯絡,我痛苦萬分,但我又無法分開,所以我想請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告那女人!

 

如對方引誘您先生離家搬出去住,可能成立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如果對方和您先生有進行猥褻或是性交行為,還會依刑法第240條第3項加重處罰。但是如果您先生否認有離家,而且還常跟您聯絡,這時候不一定會成立和誘罪,就只剩下通姦罪可提出。 您可以提出雙方搬出去住的事實,作為對方和誘脫離家庭證據。發生性關係影片、親嘴和合照照片則可作為猥褻或是性交行為的證據。至於尚未取得的雙方通聯紀錄,您可以在告訴對方犯罪之後,請求檢察官調查通聯紀錄作為犯罪證據。 另外要注意第240條第2項之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必須在知道犯人之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第240條第3項之犯罪雖非告訴乃論罪,但建議您仍應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

(參照刑法第239、240條第2項、第3項、第245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古錐 101-08-20 16:57

請問各位大大:

在下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若一名男童15歲與一名女童13歲發生性行為

並非強姦誘拐等 

小弟知道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 雙方都有強制性交罪

若是真的走上了法院 男童  是否有有被關之虞?

 因為行為人才十五歲,有刑法第229之1條規定適用,必須對方提告訴法院才會受理。

另外,行為人的行為也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之適用。這種案件屬於兩小無猜對於法律不了解的,通常少年法院會以訓誡、要求賠償損害及寫悔過書的方式結案。

李俊諺 101-08-20 15:18
律師大大您好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方為(15歲男童) 他方為(13歲女童) 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性行為 並非誘拐強姦設計等 雙方都未滿16歲 發生性行為是有罪 這我是知道 但我想請教您 若 私底下和解已經講到崩盤 走法律途徑男童 或 女童 是否會被關? (最嚴重的情況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由於您們雙方均未滿18歲,所涉及之妨害性自主是屬告訴乃論罪,若您們雙方均屬自願,應尚不致於有被關之虞,但您們雙方可以盡量和解,以避免涉及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俊諺 101-08-20 15:08
大大您好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方為一名15歲男童與他方一名13歲女童 發生性行為 私底下和解已崩盤 他們想走法律途徑 那這樣的話 最嚴重 男童需要被關嗎?? 雙方自願 並非誘拐強姦
這種年紀性行為哪一方是被害人還不一定 所以如果不願意和解 男童家長也依法提出相關告訴 到時候再來談應該會比較好談 縱使最後沒有和解 依這樣年紀要入獄機會應該很低
葉勝杰 101-07-18 02:40
事情是這樣的 我和女朋友再一起了5個月 然後 1個月前我失手傷了女友的姐姐 他的爸爸原本要驗傷告我 後來和解了 我女朋友的手機被他爸爸沒收了 還偷偷跟我說 她爸爸說 如果我再去找她女兒 只要被發現 就要告我傷害罪+誘拐未成年少女 傷害罪關1~3年 誘拐未成年少女 7年 我到底該怎麼辦? 她爸說他大學才能交男朋友 所以我還要等3年? 如果只要被發現一次我就會被關死掉 我跟他真的很相愛真的 .... 我到底該怎麼辦? 回答好的我給20點 補充 補充 還有他現在家人親戚都很討厭說 都說我不是個好東西 我們都是偷偷講電話 偷偷出去的 相處時間真的非常的少 我們真的很相愛 真的很想再一起 到底該怎麼辦 我們都很無助 難過...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21 01:51
依你的陳述,妳女朋友應該還未滿十六歲,如和誘其脫離家庭要依略誘罪論處,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重點是如你描述,妳只是偶而去找她或打電話給她,如僅止於此尚不會構成略誘罪!她姊姊如未成年,她父親可以法定代理人身分獨立提起傷害告訴,但仍受六個月告訴期間之限制! 林律師 敬啟
Sean 101-06-21 11:47

律師您好,目前我是大三的學生,在外以軟體工程師實習一年,沒有任何前科與不良記錄,這次算是初犯

我前幾天因持有毒品被警察抓(其實算是被誘拐買的),但警察錄口供時,卻讓我說是一個月前在夜店購買兩顆,一顆上個月食用顆,一顆約0.21克在身上(並且有驗尿,有可能會被檢驗出來),而檢察官裁定以1萬元交保,等候驗尿結果以及法院通知書(不確定是傳票還是裁判)。

請問律師,如被驗出吸食,檢察官告知是可以以5萬元戒癮治療,但持有部分是否有機會宣判緩刑?

我知道自己不會再犯,如果可以的話,是否有任何的方式可以請求檢察官或是法官,宣告緩刑? 因為不論是易科罰金或著是拘役,可能都會嚴重影響到我目前的生活與前途,請求各位律師解答,感激不盡

比比 101-06-13 23:31

 

我今年16歲和26歲的男友交往中

我常常住他家 我們也有發生性關係

那如果我媽要告的話 會有事嗎?

這樣算誘拐未成年嗎?

麻煩回答簡單明瞭~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14 00:27

一、你如果已經滿十六歲而合意跟男友性交者,男友不會有刑事犯罪之問題。二、你如果沒有跟家裡完全斷絕聯絡的話,你男友也不會有和誘罪的問題。三、以上,謹供參考!

婉婉 101-06-04 15:39
律師您好,那如果他告我誘拐未成年,會有刑事責任嗎???但如果跟他和解,幫他出修車錢,但他沒滿18,這樣應該也不合法吧!!!!!
蔡明哲 (阿哲) 101-06-04 22:27
誘拐未成年,這只是個通俗的說法,並不是法律規定的要件,一切還是要看具體情形而定,例如誘拐到什麼程度?有無發生性行為
婉婉 101-06-02 00:41
如果對方要告誘拐未成年,告的成嗎??一個19快滿20,另一方17快滿18,但有說私下和解可以不跟家長說要告我,但和解是要我幫他付錢修車,如果不答應就要告我,因為他說房間有裝攝影機,可以用這個當證據告我,請問這樣是否有夠成威脅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6-04 01:13
對方如果說你不和解,就要告你,那當然是恐嚇,不過是合法的恐嚇,應該不會有刑責。
裘裘 101-05-29 15:58
這個月27號凌晨 我妹妹被人家打 打人的是我妹妹前男友的女朋友 打人原因就是前鎮子那個女生要為我妹前男友討一口氣 因為我妹妹劈腿 可是整件事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後來爭執之間那女生先動手後來我妹妹也有反擊 27號凌晨那個女生就帶另外兩位朋友 來打我妹妹 我妹妹都沒有動手任由他們打 我妹妹後來有去驗傷 驗傷單有出來 還有證人.也去備案了.可是現在缺在錄影畫面 這樣會告成嗎? -----------------------------------------------------------------------------------------* 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 我妹妹未滿18歲跟前男友生下一個小孩 他們沒有結婚.因為男方沒有進到做父親的責任.成天把錢花在酒上 所以我妹妹才離開他.我妹妹未成年也無力扶養小孩. 現在小孩子在男方那邊.家父現在要告男方誘拐未成年 這樣男方該付什麼法律責任. 知道的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5-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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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裘 101-05-29 18:38

 那麼那個打人的女生應該要付什麼責任呢?

(1) 對方打人致傷的行為可能成立普通傷害罪。被害人可以依據驗傷單和人證作為證據,並不一定要有錄影畫面才能定罪。另外備案與報案是有所不同的,就告訴乃論罪而言,必須報案後才會開啟刑事追訴程序,因為備案不代表已經提出告訴。由於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您妹妹必須在受傷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不過您提到妹妹也曾經反擊,如果有讓對方受傷的話,對方也有可能告您妹妹傷害罪,這點請注意一下。

(2) 男方如果在您妹妹未滿16歲時,就與她進行性交,縱使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仍可能成立與幼童性交罪。如果男方有把您妹妹帶走,而脫離家庭父母的監督,則可能成立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罪,這個和誘罪的未成年是指未滿20歲。這兩個罪都可提出告訴的。另外雖然男方和您妹妹並未結婚,但男方如果有養育小孩子的話,依法律視為認領,男方就會是孩子的爸爸,而必須負擔撫養孩子的義務。

(參照刑法第227、229之1、240、277、287條;民法第106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貼心男孩 101-04-24 16:29

律師您好:我要詢問的內容是

 

我22歲在4/7日在愛情公寓認識一個女生他上面年齡寫18~20我忘記了只是打個招呼加個facebook就都沒連絡~後來隔了十來天4/19日他突然叮咚我,那時才聊一下天,也知道他當時剛和他男朋友分手,4/23號事件發生當天晚上9點又跟他聊一下天 她說4/27日他男朋友要下來帶他去看醫生並找套房給她住,但是需要跟朋友借住到4/27日,當時他還有說旁邊有奇怪的人跟他搭訕騷擾她,她很害怕問我可不可以幫他這個忙,後來他說他網咖時間快到了很無助,她說他在豐原,於是4/23晚上10點我從台中搭到豐原去接她,後來到台中火車站11點多,我騎摩托車載她回家的當中遇到臨檢,後來警方問她,她說沒帶證件,給身分字號後,警察好像說她是報失蹤的人,後來聽他自己說她的生日是82.6.23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警方說她不誠實自己的身分字號要帶回去審問,然後警方說我可以回去了留下我的資料,並跟我說如果她父母要告你誘拐未成年少女看你怎麼瓣`都不懂的法律,這麼好心讓不認識的人住你家

 

 

我想請問 我只是當天好心看到她需要幫助 她委託我讓我借住幾天 而且 還沒到我家就被臨檢 這樣我有構成什麼可以被告的嗎?我很擔心` 而那些通聯紀錄我都保持的很完整,她跟我說的話 需要幫助的話 借住幾天男友會來接她的並找房子給她住的東西的fb通聯紀錄都留著`,請問我有什麼可以被告,或是構成什麼犯罪嗎 :(   

事件剛發生 還沒有什麼訴訟發生 只是我很擔心 麻煩幫我解答好嗎

非常的感謝

Lin Ci-syuan 101-04-23 13:18

出手打人傷人跟強押人上車(妨害他人自由)的是我孩子的媽媽那邊的人

我本來有去當地派出所報案   可是警員說  你們2方也算是親戚 叫我別告

沒提親也沒取進門也算親戚? 我女友她當生完沒多久就得產後憂鬱症住院(所以沒結婚)

該怎麼說 動手打人跟妨害他人自由就不對吧?

我怕檢察官還是跟我說同樣問題(親戚)   我該如何應對?

還有 滿16歲就沒有誘拐跟性交之問題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4-23 23:35

 檢警勸諭和解,大多是出於好意,但是你如果仍堅持提告,你就嚴正表明立場即可,檢方仍得依法辦理。

1.出手打人致傷,可能成立普通傷害罪。強押人上車可能成立妨害行動自由罪。雖然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但您仍可提告告訴乃論罪比較特別的是,應在知道犯人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至於妨害行動自由罪則不是告訴乃論罪,如果向司法單位告訴,就一定要辦理的。

2.由於您並未和女友結婚,所以您跟您女友家人間並無親屬關係。檢察官如果跟您說同樣問題,您可以說彼此間沒有親屬關係,但是因為他們態度惡劣,仍打算提告

3.按法律規定,未滿16歲進行性交,縱使雙方皆同意性行為,仍可能成立與幼童性交罪。但如違反意願進行性交,不論年齡大小都有可能成立強制性交罪。誘拐或帶著未滿20歲的小孩離開家庭、脫離父母的監護,可能成立略誘罪或和誘罪。所以讓滿16歲而未滿20歲者脫離家庭,不管她有沒有同意,是皆有可能成立犯罪。(參照刑法第227、240、241、277、302條)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Lin Ci-syuan 101-04-21 12:20

請問一下 法官在判誘拐未成年是看行法還是民法?

有個女生2010年10月份左右懷孕

她是1992-3-30生  那她到懷孕這年算成年?

可是民法未滿20歲 這樣如果走上法庭會怎麼樣?

我想搞清楚  成年與未成年到低是幾歲= =

回覆 Lin Ci-syuan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 法官在判誘拐未成年是看行法還是民法?

有個女生2010年10月份左 ... (恕刪)

 你沒有具體說明事實  如果只是單純懷孕  未必會有誘拐的問題

 民事法成年為20歲

 刑事法應負完全責任為18歲

 女生懷孕如果已滿16歲也沒有與少女性交的問題

 

回憶多濃 101-03-22 15:47

各位律師 您好  我前幾日的問題 
今天有心的狀況

您好: 我想問 我今年17歲 網路上認識一個女孩
認識不久後 我們在一起 並且我問他說 要不要來找我
他也答應 他當天來的時候 是要當天來回
不過 我們完的太過頭 導致他回家火車 沒搭到
於是在我家住了一個晚上  我們也有發生性關西
我女朋友 他也17歲
他們家人 發現後 去報警了 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
我女朋友的筆錄 他是說 跟我發生性關西 是自願 沒回到家裡 是因為沒搭火車  <<
他回答的 也都是事實
今天 刑事 也有去我父親那邊 可是 我並無與我父親同住
所以目前還沒見到刑事
那請問 如果我將來開庭   大約會被判神麼刑責  還是他們告不贏呢
如果刑事 問我  我也是照事實回答 對嗎
刑事找我是要我做筆錄ㄋ 還是?
 
上述  是我前幾日的問題

我昨日到警察局作筆錄   我才知道 女方未滿16
當時女方是跟我說 他17歲了
彈 昨天警察才跟我說  女方15歲
那現在 怎麼半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3-22 23:45

 既然被害人要主張未滿16歲,那你涉及的刑責可能就比較重了(不一定成罪),建議你找律師辯護吧。

回憶多濃 101-03-14 20:26

 您好: 我想問 我今年17歲 網路上認識一個女孩
認識不久後 我們在一起 並且我問他說 要不要來找我
他也答應 他當天來的時候 是要當天來回
不過 我們完的太過頭 導致他回家火車 沒搭到
於是在我家住了一個晚上  我們也有發生性關西
我女朋友 他也17歲
他們家人 發現後 去報警了 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
我女朋友的筆錄 他是說 跟我發生性關西 是自願 沒回到家裡 是因為沒搭火車  <<
他回答的 也都是事實
今天 刑事 也有去我父親那邊 可是 我並無與我父親同住
所以目前還沒見到刑事
那請問 如果我將來開庭   大約會被判神麼刑責  還是他們告不贏呢
如果刑事 問我  我也是照事實回答 對嗎
刑事找我是要我做筆錄ㄋ 還是?
律師 麻煩您們了 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3-14 22:27

 如果你所述內容屬實且被採信的話(被檢察官及法官採信),你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警察找你應該是要請你去做筆錄,應該是對方提告了,但是重點是人不知道會不會亂講話,所以擔心的話,跟律師好好討論案情交給律師處理吧。

回憶多濃 101-03-14 22:55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所述內容屬實且被採信的話(被檢察官及法官採信),你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警察找 ... (恕刪)

 我問過了

他們家 目前是有提告  但是 我女朋友他的筆錄  是說  我們自願發生性關西

會住我家是沒撘到車子

法官採信的機率 有多高呢

這一定會起訴嗎

 

若是他們不採信的話 會怎麼樣呢

律師 謝謝你幫我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15 00:41

 誠如其他律師所說的,如果你們是自願發生關係,雙方又已滿16歲,女方也都說是自願的,除非有其他證據推翻上開事實,否則時再找不出會有什麼刑責,不過,既然對方已經提告,花時間走一些法律程序應是免不了的,保險起見或是你仍不放心,建議委任律師處理吧。

小涵 101-01-31 23:46

我今年滿16我男朋友今年滿18
我爸媽離異監護人是爸爸
如果我搬到外面跟男朋友住
爸爸同意媽媽還可以告我男朋友誘拐嗎??
 

陳健 (Jian) 101-02-01 14:21

刑法上規定的和誘罪是指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現在既然是有監護權的父親同意下而與男朋友同居,這部份還不能算構成刑法上的和誘罪。應該仍算在父親監督照護的範圍內。不過另外有問題的是,父親這樣的行為是否有善盡其擔任親權行使人之身分,將來會不會被提做改定監護權的事由,則建議考慮三思。

wu 100-12-05 23:45

請教律師.我女兒在未成年情況下與未成年男方產下一女,雙方無婚姻並末達成共識..如今事情己發生一年半雙方當事者均以成年,孩子戶口登記在男方家,男方(單親家庭)生活複雜到處結交異性尚在高中求學中無力扶養..最近因扶養問題想戶口轉至女方監護,男方家中有點黑道背景遲遲躲避不接電話

1.我是否可告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

2.孩子生出至今都由女方全程照料扶養..男方只有四次探望,每月寄幾千元扶養生活費補償,可否告

監護權由女方監護等等。

謝謝那位律師能幫幫我們解決問題無力小市民。

 妳女兒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是在十六歲以後的話,對方的行為應該是不會構成與幼年男女性交罪的問題。另外,如果你的女兒在未成年期間沒有因為和誘而使得你無法行使監督權,應該也不會構成和誘罪。

監護權方面,你們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根據你的說法,小孩都是你們在扶養,且對方對於一些扶養的問題不理不睬,法院判定由你們單獨行使監護權的機會很高。

夏小臻 100-12-01 00:57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學校]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請問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1 02:05

 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不管是否自願,都會觸犯刑責,如果是非自願的,那更糟,可能涉及加重強制性交罪,目前很難確定女方在警局筆錄是作何陳述,也有可能在家長壓力下亂講,說是被你弟弟強迫的,那就比較麻煩。

還有這類案件,警察應不敢把他壓下來,通常都會移送至地檢署由檢方偵辦,建議你們從現在開始作筆錄時,委任律師處理吧,不過這種類似案件,不管案情如何發展,建議還是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夏小臻 100-12-01 00:50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