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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說只限女性...簽約口頭上告知房客不能帶男性

  • 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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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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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我想請問一下...當初在網路租屋房東有註明只限女性...生活公約上是說不能帶異性回家..不能讓房客以外的人留宿....簽約時口頭上又告知我們不能帶男性回家....結果當我們發現其他房客帶男性回家..並洗澡...通報房東後..房東連絡那個房客...房東給我們的答案竟然說下次不會這樣了...我們有告知房東簽約時就有註明這樣了..為什麼還要說下次不會這樣了..要求房東叫她搬出去...房東還說沒那麼嚴重....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這樣我要怎麼辦??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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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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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限女性,應該是您與房東之間的約定,應由房客遵守而非拘束房東必須確保全部全體住戶均必須遵守,但雙方另有約定就依約定。

    2、而所謂的住戶公約,在法律上並沒有拘束住戶的效力,至多是個別的條款與相關的法令相同,達到法律闡明的效果,除非另外經過住戶同意,則住戶就有遵守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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