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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占

  • 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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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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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家是透天 目前在裝潢     我們家在蓋的時候是一次蓋兩間 所以會有一到牆壁共用  然後我們二樓有一個陽台外推 現在想把它改成房間 然後陽台周圍疊磚起來 也抹好了 跟我們之前二樓陽台外面磁磚一樣平 (但事前屋主本來建的陽台就有超過) 但是現在我爸跟隔壁鄰居有衝突  隔壁的鄰居說要告我們侵占 因為我們二樓的牆壁有佔到他們的領空  這樣會被成立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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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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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刑法第320條規定之竊佔罪客觀上必須要有排除他人持有不動並建立自己持有之竊佔行為,且主觀上要有竊佔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單純購買房屋而前手有越界建築之情形買受人尚難構成竊占罪。 但是對方仍然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請求拆屋還地,並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與律師研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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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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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5 17:32 最後編輯日期:104-09-2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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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竊佔罪的客體應限於土地本身,若只是工作物延伸至他人土地上空,並未佔有土地加以實力支配,應與竊佔罪要件不符,不過可能會有民事上行使土地有權是否適當之紛爭。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