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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房屋名義 人

  • 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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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5 17:55 
  • 文章人氣:420
  • 個人積分:2
  • 今年老爸歸仙後,遺留一有權狀之土地和上面沒建物權狀未保存登記之老屋,由我來繼承。此老屋是家中兄弟姊妹從小生活與成長的地方,從日據時代到今天都有家人設立戶籍,目前由老媽媽居住使用。我繼承土地所有權後,向稅捐處申請房屋名義人變更,卻發現房屋名義人不是我老爸而是一宮廟的名稱。經詢問老媽才得知:民國20年前後,我曾祖父將土地借予附近大廟之神明蓋宮廟暫厝,由其未具名之弟子向政府:以宮廟名稱設立房屋稅籍。多年之後,該神明被恭迎回大廟而主其事者卻未申請廢除房屋稅籍,從我曾祖父、祖父到父親也未曾處理此事。由於事發至今已80多年,當年的宮廟和主其事者都已不在。請問各位先進們,小弟應如何處理此一棘手的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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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5 20:02 
  • 文章人氣:117
  • 個人積分:1360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您曾祖放將房屋借名之行為,雖然不論是口頭約定或有書面契約,在法律上都成立,但因為當事人都已經無法證明,所以只能告提出書面證據,當初是否有簽定訂立無償借用契約,或是您必須提出房屋權狀、房屋稅地價稅繳款書及長期居住該房地等事實,證明你們才是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管理人,而對方只是借名登記人頭。並向法院聲請終止契約,只要您提出的證據能說服法官相信您才是實際屋主,判決同意終止借名登記契約,您就可以將所有權移轉登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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