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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吃死人 我是案發現場二人 也是男友(文章長

  • 阿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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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6 16:56 最後編輯日期:104-10-1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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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請問一下

    情況是這樣的 

    我跟女友吵架 一大早我已搬離租處

    因女友下南部 中間我提過分手 說一大早我會搬離

    她以自殺要脅我 我請她的好友去住屋看看

    結果 過沒有多久 她好友用她手機打給我

    說她要找我 我因為上班 臨時就請假過去了

    趕過去的途中無任何消息沒有連絡

    我到了時候 女友已經死亡

    相隔不到5分鐘 警車救護車趕到

    我知道她跟她好友 都有用藥物的習慣

    但事之前住一起是沒有用的

    因為我本身很討厭這種東西

    那我想請問我這樣會有罪嗎?

    還有 就是LINE的文中是有提到毒品

    但是事我幫別人做詢問 這樣我也有罪嗎?

    因為我等了快1年了 連個開庭都沒有

    請問一下這正常嗎? 

    而後面 對方家人打給我說

    是使用毒品 暴斃而死亡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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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6 17:37 最後編輯日期:104-10-1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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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由於已經有人過世了, 會建議您提供您的資料給律師正式諮詢

    2.要備妥相關證明清白的物證, 令外您也有可能牽扯到毒品問題

    3.不論是警局、地檢、法院任何一個程序中說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所以如果要找律師的話建議在警局或地檢署做筆錄之前就先與律討論過。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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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6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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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必須先確認您的身分是否為被告(或許只是證人),您可以持自己之身分證向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詢問是否有您為被告之案號,若有,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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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6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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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牽涉到幫助施用毒品轉讓毒品,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警詢及檢訊,並事前討論做好準備,避免您的證詞對您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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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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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如果你女友的死與你無關而被偵查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證明自己的清白。

    三、司法文書送達方式除了本人收,同居人收及受雇人收,寄存警局都是合法的送達方法,若你戶籍地與實際住所不同建議要去戶籍地法院地檢署確認你是否已有案在身而不自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