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周三晚上
我自小客車開在內湖堤頂大道2段下交流道處
要從第三車道轉向第四車道右轉
剛轉過去的時候就被後方來的機車撞上
機車騎士彈飛2公尺遠
我車自紅綠燈處第三車道往第四車道時有打方燈
但是做筆錄時對方說我沒有打方向燈
要右轉時的車速大概20公里 對方說他大概騎60公里
我的右前輪傳動跟方向軸完全被撞斷
現在對方機車要修理四萬多元要我賠償 可是我的車只有保強制險
現在我的車估價維修大概七萬
這樣我要等事故鑑定出爐嗎還是要私下和解?
大家都說右轉車的錯
還有大車如果撞小車會比較吃虧 真的是這樣嗎
你好: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