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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罪

  • 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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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2 14:24 
  • 文章人氣: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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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方B方同住.

    A,B 2個人在家裡吵架,大門打開.外面沒人.

    A罵B不孝 對妻子不忠(皆有事實,人證其行為).

    這樣告毀謗罪,妨礙名譽,公然侮辱 可以成立嗎?

    如果不成立,A方可以B方誣告嗎?

    B方以多次提告A方其他罪名,實在不堪其擾.

    另外如果房子所有人請B搬家,B不願意離開.

    房子所有人上法院跟他說.

    這樣房子所有人可以提告B什麼,強制他搬走.

     

    謝謝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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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2 15:28 
  • 文章人氣: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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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之意。如果大門之外是特定多數人或不特定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並不以當時有人在場為必要,這個部分就會是公然

    二、關於[ 不孝] 這個部分,我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不孝子孫指稱告訴人,並非對於告訴人提出具體指摘,而係抽象侮辱性言詞,依社會一般理性正常人聽聞後之觀感,均足認係含有輕蔑對方身分等人格特徵,予以非價污衊,致使他人難堪,自足以貶損告訴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皆該當於刑法[ 侮辱] 之範疇] 。

    三、當然,司法實務上對於同一件事的不同法官可能會有不同想法,實際上是不是公然還要看大門之外是不是不特定多數人都可共見共聞,這個要看這個場所的狀況是開門即見馬路還是情況特殊大門打開還要經過多重關卡來定。

    四、這類案件是告訴乃論,如果可以談和解撤告或是調解的話可以一試,不過冰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個部分要和解恐怕會有點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