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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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22 21:25 最後編輯日期:104-10-2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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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駁回的理由是什麼呢?比較少看到有人強制執行被駁回的。
三、果然是不能退的,除非你是自己撤回才有能否退三分之二的問題。
四、我幫你查了一個法院裁定,摘要給你參考:強制執行之聲請因不合法遭執行法院裁定駁回者,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規定,應由強制執行之聲請人負擔聲請程序費用,抗告人前開強制執行聲請既經原法院司法事務官認有不合法情形而以裁定駁回聲請,則其依法命抗告人負擔聲請程序費用,於法自無不合,系爭駁回執行聲請之裁定既告確定,則抗告人依該裁定主文第2項所示,自應由抗告人負擔聲請程序費用,應甚明確。…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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