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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書糾紛

  • J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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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9 17:46 
  • 文章人氣:407
  • 個人積分:26
  • 父親基於家族合協與分擔年長母親的困擾,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元月十日與三叔簽立"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寫因產權分配需要將抽出鄰近土地三十五坪給三叔所有未過戶土地前先由三叔地上權登記! 想請問1.此同意書具有何法律效力呢?過了法律追溯期? 2.三叔擴大自身利益 惡意欺壓父親簽署,可以反要求賠償? 3.立同意書上只有父親親筆簽名,無三叔親筆簽立,這具有法律效應嗎? 4.父親立場需要做什麼設定防止侵權嗎? 以上 先感謝各位專業律師解惑!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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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9 18:26 
  • 文章人氣: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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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同意書如果沒有去登記就只有債權效力。

    二、同意書如果已經去登記了就有物權的效力。

    三、只有債權的效力的話,會有時效的問題,時效是十五年,照你的說法九十年到明年才會有十五年,這個部分如果現在翻臉的話還是在十五年內,對方可以請求依約履行。

    四、 同意書是一個證據,如果對方主張你父親同意要過戶而且他也同意,就會變成是債權契約

    五、如果已經登記地上權,對方原則上就有地上權,如果已經登記所有權為對方,那麼對方就有所有權

    六、主張脅迫的話要負舉證責任,如果證明不出來脅迫的話對你爸不利,這個部分搜證要多點心。不建議先翻臉或先提告再搜證,因為先翻臉或先提告之後對方就會防著,你要再搜證就不容易了,應該是先搜證再提告或是先搜證再翻臉。

    七、同樣的問題其實可以一次問完,這樣的話你得到的訊息會比較完整。問個片斷的問題律師在回答的時候可能會造成誤會,進而回答錯誤,這就是所謂的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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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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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同意書不會失效,三叔可向法院起訴依約定過戶土地或登記地上權。如要有效抗辯,請先委任律師詳細檢視同意書,確認同意書具體內容及性質再擬定對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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