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房子繼承權的問題

房子繼承權的問題

  • 小雨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3-06 16:58 
  • 文章人氣:654
  • 個人積分:2
  • 目前我父親近幾年娶了大陸新娘(她在大陸之前留有前夫一獨子),

    而在最近我父親得了癌症末期未來過世後,

    沒有留下遺屬的話依法律上來說,房子部分

    大陸新娘與我和我妹有各三分之一的權力,關於這些部分我都有了解過,

    但是我還有一個最大疑慮,如果那位大陸新娘因為我父親過世後,她回去大陸後

    未來如果大陸新娘過世後,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是不是由她的大陸獨子繼承呢?

    如果是她唯一的獨子繼承的話那在未來後,她兒子過世了那三分之一是不是又是由他的兒女繼承,或沒有兒女是由大陸新娘的兄妹繼承?

    因為那棟房子是我爺爺那代留下來的祖產,我的意思是想說他們家的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是無止盡的繼承嗎?

    還是說法律上對於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有到繼承到哪一代就失去權力?

    拜託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感恩ㄋㄟ~

  • 陳莫與
  • 吳錫銘 (吳錫銘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3-06 17:47 
  • 文章人氣:415
  • 個人積分:96
  • 律師評價:23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8939號
  •  您好:您的父親有三位法定繼承人,每人的法定應繼分各1/3,而您的後母並未收養您和妹妹,所以您和後母的關係是直系姻親關係,您後母的財產無法由您來繼承,因此您後母繼承您父親之1/3,當然由其在大陸的子女繼承,為免您的祖產和大陸人士有所關連,建議您和妹妹將後母該得的財產,以金錢補償,例如您父親尚有現金或珠寶,則可以計算價值,再和動產之價值1/3互換,由您和妹妹繼承動產,此部分可和後母協議,載明於分割協議書即可,日後動產登記時,即無您後母之所有權,不過要先經由她同意並出具印鑑證明,並於地政申請書上用印,此部分地政士會處理,以上供參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4-06 13:2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目前我父親近幾年娶了大陸新娘(她在大陸之前留有前夫一獨子),
    而在最近我父親得了癌症末期未來過世後,
    沒有留下遺屬的話依法律上來說,房子部分
    大陸新娘與我和我妹有各三分之一的權力,關於這些部分我都有了解過,
    但是我還有一個最大疑慮,如果那位大陸新娘因為我父親過世後,她回去大陸後
    未來如果大陸新娘過世後,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是不是由她的大陸獨子繼承呢?
    如果是她唯一的獨子繼承的話那在未來後,她兒子過世了那三分之一是不是又是由他的兒女繼承,或沒有兒女是由大陸新娘的兄妹繼承?
    因為那棟房子是我爺爺那代留下來的祖產,我的意思是想說他們家的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是無止盡的繼承嗎?
    還是說法律上對於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有到繼承到哪一代就失去權力?

     

    您好!

    大陸配偶過世,她的遺產當然是由其繼承人繼承,將來經過多次繼承會越來越複雜,不會無故就失去權利。為免將來困擾,繼承後應盡快協議分割遺產,將房子都分給台灣的繼承人;如果無法協議,可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遺產,避免繼續跟大陸配偶共有房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