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民事問題 > 以物易物 正品換到假貨

以物易物 正品換到假貨

  • ch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31 01:42 
  • 文章人氣:1710
  • 個人積分:2
  • 想請教以下問題

    我在一個APP叫Carousell(旋轉拍賣)和對方以物易物,用一雙只穿過兩次市價3000元的正品鞋子換到一雙明顯是仿冒的愛迪達鞋款。

    但是當初問對方是不是正品,他只強調兩次是朋友送的,然後拍了鞋子內裡的髒污給我看

    收到對方鞋子之後發現是仿的,立刻要求對方能不能換回來,他用了很多理由推託

    例如:他說他的頁面有寫不能退貨

    或是我要依民法解除契約,他說物品換物品不是買賣

    後來又說鞋子太鬆已經給朋友穿了 他朋友沒有回覆他

    想要請教我該如何主張?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31 12:24 
  • 文章人氣:157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法律關係是互易,不是買賣。

    二、但是依照民法第398條規定,互易還是準用買賣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提供的物品有瑕疵,你還是可以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

    三、這樣的金額比較小,可以考慮訴訟以外的方法處理,例如以調解的方式處理。另外,你可以研究一下這個軟體有沒有客訴的機制,如果有的話可以善用之。

    四、我自己本身比較少從事網路上交易,如果是動產的交易現場還是要確定可以接受再帶走,這樣比較不會有糾紛。還有就是我個人買鞋子重點是要穿所以我完全不去管他是什麼牌子的,好穿最重要,穿一陣子壞掉之後也是要換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