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民事賠償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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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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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部分,如果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要等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這個部分要寫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如果是在檢察官起訴之前是不能提刑附民的,有的人會做支付命令,有的人會做民事起訴。但支付命令部分,如果是精神上賠償的話是不能以支付命令請求的,所以這個部分是否做支付命令請三思。
四、民事部分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如果是以民事起訴來處理,請求權時效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是五年,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如果是以支付命令處理,因為支付命令已經沒有既判力,所以因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只有二年,取得執行名義後每二年內要換債權憑證。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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