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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 請求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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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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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是在調解中,我是使用低收入戶(法扶)打官司!!!

    我單親未婚生子生下一個女兒目前1歲8個月大,

    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獨立扶養小孩,男方都不來看也不關心小孩,也沒給任何扶養費....直到在網路上發現他買了新車,他也承認說他買了車,但過戶給他家人,原先50幾萬的存款也沒有,分手前一個月薪水是5萬多,分手後做一個月2萬的零時工,(這些錢都是沒報稅的)

     

    調解會上他說:他承認小孩是他的,扶養費願意給我13500元,必須共同監護

     

    我跟他打的官司是DNA親子鑑定,扶養費,並沒到監護權

    我想問說....我不想共同監護,這官司該怎某處理?

    才會拿到錢又可以拿到獨立監護權????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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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7 23:46 最後編輯日期:104-11-18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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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調解時僅就認領扶養費部分達成調解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不要列入,請求法院依民法第1069條之1準用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酌定由你擔任,此時要提出為何由你擔任對子女最有利之證據,例如從出生開始都由你照顧、扶養子女出生開始均居住在目前處所熟悉環境、家庭支持系統、經濟能力、有正常工作足以滿足子女教育、經濟需求等等。 法院會安排社福機關進行訪視,依訪視報告及客觀證據去判斷由何人擔任對子女較有利。 若對方連認領扶養費都無法達成調解,則一併在訴訟中請求。 代墊之扶養費可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請求返還,但只能請求生父應負擔之部分,你本身也負有扶養義務,不能把你應負擔的部分歸由生父負擔。如果你的經濟狀況比較差,對方就要負擔多一點的扶養費。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