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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後三年收到對方寄出的存證信函與支付命令

  • h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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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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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年出車禍 101年民事判決 本人必須擔負80%的肇事責任

    因而需要給對方賠償金 當時是去法院的公證廳 交付賠償

    卻在今年11月初 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 認為他當時的知識不足

    而懷疑我當時有精神行為上的詐欺

    前幾天又收到對方寄出的 支付命令 要求一百萬賠償金 而我在今天提出了民事異議狀

    請問我還需要注意甚麼嗎?

    對方有可能得逞嗎?(當初法院的判決 使我與家人覺得有些許不公 如今他又來騷擾我們 對方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 )

    有反告對方的可能嗎?

  • thank you
  • 小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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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6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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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6
  • 你也可以到各縣的地方法院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你可以洽詢法院服務台問律師諮詢的時間,或鄉鎮公所也有律師可以諮詢

  • 陳盈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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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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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是有要件的,對方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倘若是判決,要說是被詐欺,應該不容易,不過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至少提出答辯狀

    2、程序上提出異議之後就會進入訴訟,屆時要提出答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