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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被罵三字經的問題

  • By Or 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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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18:12 最後編輯日期:104-12-1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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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用yahoo奇摩新聞看了篇新聞(原住民打獵被判3年6個月),然後就在網路上看文一篇文章,就在下方暱稱留言說"上山打獵比酒架更可惡?這什麼鬼法律呀?",結果有個根本不認識的人又莫名其妙的人直接在我留言下方用暱稱回說:"淦林娘.....偷做槍 跟 酒駕 哪一個比較可惡?",看了感覺真的超不舒服的,當下看到他回復時就覺得很生氣,我媽媽又沒得罪他,更何況他是在網路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po,再說而且我也沒有批評對方,只是存粹的表達我的問號(酒駕會致死的,大白天打獵還沒聽說有人被誤殺的)可是他卻無緣無故來罵我三字經,這樣他算是公然侮辱嗎?

    還有如果我告他,向他求償多少是合理範圍?(應該說我能要求他捐多少錢給家扶中心)

    還有就是,如果我沒打算要告他,只是想報警給他一個教訓,讓他知道在網路上就算是匿名po文是要負責任的,這樣可以嗎?還是說報警就一定要告?

     

    後來我回說"像這種隨隨便便出口就問候別人媽媽的沒水準傢伙,連內文看都不看清楚,他是"撿"到槍(雖然我認為不可取),但他打山羌總比一群死酒鬼酒駕危險性低"

    結果他又回了兩篇:

    撿到你媽啦
    那黑社會的槍都是撿到
    淦 !!

     

    我怎麼沒有撿到AK-47?
    贛 !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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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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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截圖之後報警處理。

    2、倘若成立,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至於金額,要看雙方的資力、對方的態度等,不能一概而論。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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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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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