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賺取差價,借人信用卡
- Tob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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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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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當初告知只有刷3C產品,但後來被我發現她刷的不只是3C還有珠寶,精品,銀樓,還有金額比較小的的食衣住行的消費,這部分能構成詐欺嗎?
我有告知她停止使用我的卡併歸還語清償卡費,他也答應(我們LINE聯繫的),但卻藉故拖延,遲遲不歸還並且瞞著我持續刷我的卡,這樣能構成侵占與盜刷嗎?
此外我再告知他不可用我的卡,可她再我告知她過後沒幾天,打去銀行改了我的資料並且調高我卡額度,然後瞞著我繼續用我的卡消費,那後面的消費款項我需要負責嗎?
他與我們家同住,所以他有我的資料,但我從頭到尾並無授權她更改資料我甚至不知情,
我與他以有簽下協議契約與本票,契約上有附前言,前言上敘述的是大致上事情經過與日期,並且雙方都看過並蓋手印.(包含我什麼時後告知他停止使用我的卡跟他更改我的資料這些都有寫到),
我現在有的證據就是銀行那邊還保有他謊報我本人並更改我資料的錄音黨與紀錄,還有與他簽的協議契約跟前言與本票 - CHEN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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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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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首先,將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銀行都有相關條款禁止這種行為,當有消費糾紛,係起因於您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銀行便得以相關條款免除自己責任;至於這種將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之行為,可能有偽造私文書之刑事責任(消費時需要簽名)。
(為什麼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該信用卡,不將卡片收回?)
您的狀況牽涉到三方關係,衍生很多複雜的問題,建議尋找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協助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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