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 > 華夏頂樓加蓋是否要出管理費和電梯維修費

華夏頂樓加蓋是否要出管理費和電梯維修費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2-29 10:26 
  • 文章人氣:182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11條:「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電梯為共用部分,重建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之事項,要經過區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相關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頂樓加蓋若屬有合法申請建照、使照,就依照頂樓加蓋對於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負擔管理費。規約若有特別規定則依規約辦理。 若屬於違章建築,但住戶未反對,則要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相關費用負擔之問題。 若未經住戶同意,擅自加蓋違建,會構成竊占罪,住戶可訴請拆屋還地及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因無應有部分,並無分擔費用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