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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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1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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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辦法,只要你們就消費借貸(借款)契約雙方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清償期屆至就可以請求返還借款,若未約定清償期,要先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催告。 若是請求返還借款要針對借款人,可蒐集對話資料、匯款紀錄,並先發送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催告對方返還借款,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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