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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產品使用不付費

  • jasmi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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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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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目前有一位消費者購買了我們的產品當下也有跟他簽立定型化契約書,使用銀行分期付款方式。爾後產品確定本人已使用。他單方面在第6天打電話銀行做終止。產品也過了5天鑑賞期。因為當時繳費發票已經帶走。後續避不見面。請問我們做商家的如何自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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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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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實體買賣,並無消保法七日不附理由解約之適用,縱然其向銀行終止借貸契約,但店家仍可以向該消費者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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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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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客戶之行為顯然已構成違約情事。

     

    2、可向客戶繼續履行契約內容,請求限期給付剩餘之款項,並請求給付遲延之損害。

     

    3、也可就與客戶解約,但應返還商品,並扣除手續費及解約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